1、为什么不同建筑气候区划人均居住用地指标不同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有一个术语叫“人口毛密度”,即每公顷居住区用地上容纳的规划人口数量(人/公顷)。
它的倒数就是人均居住用地指标(平方/人),也就是摊到每个人头上的居住区用地面积。
居住区用地指标的含义在《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也有规定。
——摘自百度
2、城市是太原市。我要买房子,第9层,层高2.9米,到8层顶大概在23米左右。与前面楼间距是25米左右
太原 北纬37.54 东经112.33
按我理解 遮挡是要有 具体时间段是要经过计算 现在多是通过计算机专业软件进行计算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只要在大寒日不低于2-3小时有效光照就算合格或是在冬至日
不低于1小时有效光照即为合格
一般正规的建筑项目都需要经过严格的计算并报市政规划等部门审批后才可以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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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
表5.0.2-2 具体图我就不上传了 百度审核啰嗦的很 自己找找看
住宅建筑日照标准 建筑气候区划 Ⅰ、Ⅱ、Ⅲ、Ⅳ气候区 Ⅳ气候区 Ⅴ、Ⅵ气候区
大城市 中小城市 大城市 中小城市
日照标准日 大寒日 冬至日 日照时数(h) ≥2 ≥3 ≥1
有效日照时间带(h) 8~16 9~15 计算起点 底层窗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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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光权的具体规定请看
《物权法》规定(第八十九条):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及《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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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法:
1:
日照间距的计算方法: 以房屋长边向阳,朝阳向正南,正午太阳照到后排房屋底层窗
台为依据来进行计算。 由图可知:tanh=(H-H1)/D,由此得日照间距应为:D=(H-H1)/tanh; 式中:h—太阳高度角; H—前幢房屋女儿墙顶面至地面高度; H1—后幢房屋窗台至地面高度。(根据现行设计规范,一般H1取值为0.9m,H1>0.9m时仍按照0.9m取值) 实际应用中,常将D换算成其与H的比值,即日照间距系数(即日照系数=D/H),以便于根据不同建筑高度算出相同地区、相同条件下的建筑日照间距。 如居室所需日照时数增加时,其间距就相应加大,或者当建筑朝向不是正南,其间距也有所变化。在坡地上布置房屋,在同样的日照要求下,由于地形坡度和坡向的不同,日照间距也会随之改变。 当建筑平行等高线布置,向阳坡地,坡度越陡,日照间距可以越小;反之,越大。有时,为了争取日照,减少建筑间距,可以将建筑斜交或垂直于等高线布置。 住宅正面间距,应按日照标准确定的不同方位的日照间距系数控制,也可采用《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中 表5.0.2-2 不同方位间距折减系数换算:
2:
b是所在层数,例如:你在3楼 b=3;c是指遮档阳光的楼的楼层总数,挡住你家阳光的楼高是18层,那么c=18;a是太阳光刚好射到你所在楼层的夹角。我们假设太阳光的角度为d ,(单位为度°)
。要使得你所在楼层有太阳,就是d必须大于等于a 即d>=a
因此 tan(d)要大于等于tan(a) ; tan(d)>=tan(a)
tan(a)=(c-b)*层高/楼间距
tan(d)=tan(90-23.5-你所在纬度) 冬至日这天是北半球太阳光直射角度最小的一天,即d值最小,如果这天的tan(d)都大于tan(a)那么全年采光都没有问题。因此公式可以转变为
tan(d)>=(c-b)*层高/楼间距 ,如果把你就家楼层情况输入进去,符合这个的话,采光就没有问题。
3、中国建筑气候区划分 各大类气候区的温度范围?
中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将中国划分为了7个主气候区,20个子气候区。
气候Ⅰ区:严寒地区,1月平均气温≤-10℃;7月平均气温≤25℃;7月平均相对湿度≥50%。
气候Ⅱ区:寒冷地区,1月平均气温-10~0℃;7月平均气温18~28℃。
气候Ⅲ区:夏热冬冷地区,1月平均气温0~10℃;7月平均气温25~30℃。
气候Ⅳ区:夏热冬暖地区,1月平均气温>10℃;7月平均气温25~29℃。
气候Ⅴ区:温和地区,1月平均气温0~13℃;7月平均气温18~25℃。
气候Ⅵ区:严寒地区,1月平均气温0~-22℃;7月平均气温<18℃。
气候Ⅶ区:严寒地区,1月平均气温-5~-20℃;7月平均气温≥18℃;7月平均相对湿度<50%。
(3)建筑气候区划标准太原扩展资料
各区的建筑基本要求
(1)Ⅰ建筑气候区:包括哈尔滨、长春、沈阳、呼和浩特等。该区的建筑物必须充分满足冬季防寒、保温、防冻等要求,夏季可不考虑防热。
(2)Ⅱ建筑气候区:包括北京、天津、石家庄、济南、太原、郑州、西安、兰州等。该区的建筑物应满足冬季防寒、保温、防冻等要求,夏季部分地区应兼顾防热。
(3)Ⅲ建筑气候区:包括上海、南京、杭州、合肥、武汉、南昌、福州、长沙、成都、重庆等。该区的建筑物必须满足夏季防热、通风降温要求,冬季应适当兼顾防寒。
IIIA区建筑物尚应注意防热带风暴和台风、暴雨袭击及盐雾侵蚀;IIIB区北部建筑物的屋面尚应预防冬季积雪危害。
(4)Ⅳ建筑气候区:包括广州、香港、南宁、海口等。该区的建筑物必须充分满足夏季防热、通风、防雨要求,冬季可不考虑防寒、保温。
IVA区建筑物尚应注意防热带风暴和台风、暴雨袭击及盐雾侵蚀;IVB区内云南的河谷地区建筑物尚应注意屋面及墙身抗裂。
(5)Ⅴ建筑气候区:包括贵阳、昆明。该区的建筑物应满足湿季防雨和通风要求,可不考虑防热。
VA区建筑尚应注意防寒;VB区建筑物应特别注意防雷。
(6)Ⅵ建筑气候区:包括拉萨、西宁。该区的建筑物应充分满足防寒、保温、防冻的要求,夏天不需考虑防热。
ⅥC区和ⅥB区尚应注意冻土对建筑物地基及地下管道的影响,并应特别注意防风沙。VIC区东部建筑物尚应注意防雷击。
(7)Ⅶ建筑气候区:包括银川、乌鲁木齐。该区的建筑物必须充分满足防寒、保温、防冻要求,夏季部分地区应兼顾防热。
4、山西太原是否属于寒冷地区?
按照《建筑气候区划标准》(GBT50178-1993)太原市属于寒冷地区(A)区;也可参考
《山西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04-242-2012)
5、有建筑气候区划标准gb50178-2010吗
没有,不存在GB 50178-2010,现行版本是GB 50178-93 建筑气候区划标准。建标[2008]104号审核结果:修订。
6、我国建筑热工分区五个的具体划分?
我国建筑热工分区五个的具体划分:
1、严寒地区 ;
2、寒冷地区;
3、夏热冬冷地区;
4、夏热冬暖地区;
5、温和地区。
具体分布如图:
7、93)的规定,我国建筑气候区划分为多少个分区
根据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中对我国进行的气候区划分。建筑气候区划包括7个主气候区,20个子气候区。
《建筑气候区划标准》是基础性区划,主要用于宏观控制, 为了便于应用, 分级不宜过多, 本标准按二级区划系统划分。一级区划为7个一级区, 二级区划为20 个二级区。一级区反映全国建筑气候上大的差异、二级区反映各大区内建筑气候上小的不同。
(7)建筑气候区划标准太原扩展资料:
第Ⅰ类筑气候区
1、建筑气候特征
该区冬季漫长严寒, 夏季短促凉爽; 西部偏于干燥, 东部偏于湿润; 气温年较差很大; 冰冻期长, 冻土深, 积雪厚; 太阳辐射量大, 日照丰富; 冬半年多大风。
2、建筑基本要求
(1)该区建筑物必须充分满足冬季防寒、保温、防冻等要求,夏季可不考虑防热。
(2)总体规划、单体设计和构造处理应使建筑物满足冬季日照和防御寒风的要求;建筑物应采取减少外露面积,加强冬季密闭性,合理利用太阳能等节能措施;结构上应考虑气温年较差大及大风的不利影响;屋面构造应考虑积雪及冻融危害;施工应考虑冬季漫长严寒的特点,采取相应的措施。
(3)IA区和IB区尚应着重考虑冻土对建筑物地基和地下管道的影响,防止冻土融化塌陷及冻胀的危害。
(4)IB、IC和ID区的西部,建筑物尚应注意防冰雹和防风沙。
第Ⅱ建筑气候区
1、建筑气候特征
该区冬季较长且寒冷干燥,平原地区夏季较炎热湿润,高原地区夏季较凉爽,降水量相对集中;气温年较差较大,日照较丰富;春、秋季短促,气温变化剧烈;春季雨雪稀少,多大风风沙天气,夏秋多冰雹和雷暴;
2、建筑基本要求
(1)建筑物应满足冬季防寒、保温、防冻等要求,夏季部分地区应兼顾防热。
(2)总体规划、单体设计和构造处理应满足冬季日照并防御寒风的要求,主要房间宜避西晒;应注意防暴雨;
建筑物应采取减少外露面积,加强冬季密闭性且兼顾夏季通风和利用太阳能等节能措施;结构上应考虑气温年较差大、多大风的不利影响;建筑物宜有防冰雹和防雷措施;施工应考虑冬季寒冷期较长和夏季多暴雨的特点。
(3)IIA区建筑物尚应考虑防热、防潮、防暴雨,沿海地带尚应注意防盐雾侵蚀。
(4)IIB区建筑物可不考虑夏季防热。
8、建筑气候区划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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