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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发布时间:2021-07-02 10:32:48

1、火灾事故认定书上的直接财产损失能否作为赔偿依据 我该怎样挽回我的损失 请求援助

火灾事故责任不等于民事责任。公安机关所做的火灾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对引起火灾原因的分析和火灾责任的承担,是对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刑事制裁的一个依据。但在民事赔偿责任方面,火灾事故责任认定书诉讼过程中只起到证据的作用,只有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才可以根据证据规则决定是否采信。公安机关无权对火灾所造成的受害人经济损失作最终处理。
如果有充分证据表明您的实际损失,在与侵权人就赔偿问题不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假若证据难以收集,还是协商解决为好。
如果对证据问题存疑,可追问。

2、意外失火造成的财产损失如何赔偿?

失火造成的损失,与普通的财产损害的赔偿原则是相同的。即由火灾责任人负责赔偿。赔偿范围包括因火灾而遭受的全部财产损失。
如果火灾完全是由自然原因造成的,且没有责任人的,没有赔偿。

3、关于火灾赔偿问题以及财产损失评估问题

对你家的遭遇深表同情,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1、你家和租房户不负有财产损失连带赔偿责任。你邻居起诉你们家是不对的。他们应该起诉承租人。即使他们有赔付能力,也要承担这个赔付义务,今后一旦有赔付能力的时候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是承担责任的一种表现。

2、在这起火灾中,你家作为出租者不负担任何责任。原因是火灾原因不是由你家出租的建筑瑕疵所引起的,比如说承租者做饭时由于烟道滋火引起的火灾,你就要承担责任,这是要承担出租房屋应该具有安全性的责任。而是实际上,你家出租的房租烟道的结构形式可能是采用的大家都使用的一种形式,换言之,这种烟道结构形式在你们本地的其他人家中使用十分普遍。

3、关于财产评估方面可以共同委托物价评估部门进行评估。

4、为做好应诉的准备,你应该至少要收集到以下资料或者证据:
第一,出租协议。
第二,证明烟道的结构形式为当地建筑普遍采用的形式,且使用多年未发生问题。
第三,消防部门的有关认定,排除建筑的瑕疵引起火灾。
第四,收集你邻人家工厂是否符合相关审批程序,如规划和消防审批。确定厂房与你家防火间距
是否符合要求。如未审批或者防火间距不足,他就要承担过错责任。邻居堆放可燃物有没有距离你们家过紧,如果有他也要承担相应责任。再者,火灾发生以后,邻居以及工厂是否积极采取措施扑救,工厂是否有相应的灭火措施并组织救援。如果没有,他们也要承担就此火灾扩大而造成更多损失的责任。

5、对承租者要采取措施,防止逃跑,今后无法起诉。采取的措施不能用非法拘禁,可以采取人保或财保的方式,签订书面协议。采用人保的,要明确一旦承租者逃跑,担保人要负责赔付有关损失。

4、关于火灾波及别家财产的赔偿问题

1、火灾后,消防部门会对火灾的原因和起因有个认定,认定中一般会有一个火灾责任方。理论上,所有的损失该由责任法承担。从你的叙述看,此次火灾应该是由知租住人引起的,因此租住人要承担责任。

2、现在邻居告你们,也是有一定道理的,对他们来说,谁家起的火灾,告谁家这是天经地义,也符合法律的规定。

3、如果对方告你们,你们可以要求提出辩解,认为被告不适格,要求以租住房为被告。但是,法院不一定认同你道们的说法。必要时可以退一步,要求追加租住方为共同被告。

5、火灾责任赔偿

一、火灾事故民事责任

火灾事故民事责任是民事责任的一种,属于侵权民事责任。所谓侵权民事责任,是指因侵权行为而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它包括两个基本概念:一是火灾民事侵权行为;二是火灾民事侵权责任。

(一)火灾事故中的民事侵权行为

民事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和人身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以及依法律的特别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致害行为。火灾事故侵权是一种由“火灾”特殊原因引起的侵权,是指行为人由于过失或过错酿成火灾侵害他人的财产和人身,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

(二)火灾事故中的民事侵权责任

火灾民事侵权责任所要解决的,主要是对受害人权利受到侵害时赔偿救济的问题,而不是像刑法和行政法一样对行为人的人身或者财产进行制裁。侵权责任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关系,并采用“不告不理原则”,且赔偿问题可以与当事人协商;而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维护的是社会利益和国家利益,除少数自诉案件以外,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应主动追究行为人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且责任的承担也不可能由受害人决定,行为人与受害人不能私下和解。

二、火灾事故与民事侵权责任

(一)刑事手段和行政手段对制裁火灾事故责任者的作用

在过去的法律制度中,人们更重视刑事手段和行政手段对制裁火灾事故责任者的作用,忽略了民事手段在这方面的重要作用。例如,在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就只在64条和68条中分别规定“过失引起火灾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和“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该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不履行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义务,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同时,我国《刑法》第114
条、115 条规定了失火罪的刑事责任。

(二)以侵权责任法处理火灾事故责任的必要性

侵权责任法确认火灾事故责任者实施的行为是侵权行为,因而使其有可能承担侵权民事责任。侵权责任法认为,任何造成他人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到损害的行为,都是侵权行为,都应当承担以损害赔偿为主要责任形式的侵权责任。火灾事故责任者实施的行为引起火灾,会造成公民和法人的损害,包括人身的损害和财产的损害。这都是侵害民事权利的行为,符合侵权行为的要求,构成侵权行为,其后果是承担侵权民事责任。

三、火灾事故中的侵权责任追究

(一)火灾事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归责,指行为人因其行为和物件致他人损害的事实发生以后,应依何种根据使其负责,此种根据体现了法律的价值判断,即法律应以行为人的过错还是应以已发生的损害结果为价值判断标准,或以公平考虑等作为价值判断标准而使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归责原则,就是确定侵权行为人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一般准则。归责原则在侵权责任法中具有核心的地位。在确定一种侵权行为的责任构成要件时,首先必须确定这种侵权行为应当适用什么样的归责原则。

我国侵权责任法的归责原则体系,是由三个部分构成的,这就是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其中过错责任原则有两种表现形式:一种是用证明的方法证明过错的一般过错责任原则,一种是用推定方式认定过错的过错推定原则。一般侵权行为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以过错作为价值判断标准,通过惩戒有过错行为的人来指导人们的正确行为,以预防侵权行为的发生。民事侵权责任,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场合,适用过错推定原则或者无过错责任原则,确定侵权责任的归属,增加受害人获得赔偿的可能性,对行为人的行为进行制裁,以减轻社会危险因素,预防侵权行为的发生。

(二)火灾事故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1 、须有失火或者放火行为的违法性。

2 、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的客观事实。

3 、违法的失火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

4 、主观过错的要件。

(三)抗辩事由

火灾事故责任的抗辩事由,就是指火灾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行为人提出的,以免除侵权责任或者减轻侵权责任,而对抗受害人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法定事由。

三、火灾事故中的民事赔偿

因为火灾原因的多样性,所以在实际赔偿中应根据实际情况选用不同的赔偿原则,以实现民事赔偿的公平性、合理性和科学性。

(一)火灾民事赔偿的原则

l 、全额赔偿原则。

2 、考虑责任者的赔偿能力原则。

3 、财产赔偿原则。

4 、其他赔偿原则。

(二)火灾损害民事赔偿法律关系的主体火灾事故发生后,有关当事人之间随之形成火灾损害赔偿法律关系。火灾损害赔偿法律关系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即为火灾损害赔偿主体。

(三)火灾事故民事赔偿的范围

1 、人身损害赔偿

火灾事故中的人身损害主要包括对生命权、健康权的损害,对此,应当按照人身损害赔偿一般范围,确定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的生活补助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

2 、物质损害赔偿

这里的物质损害指财产损失,分直接财产损失和间接财产损失。火灾直接财产损失是指被烧毁、烧损、烟熏和灭火中破拆、水渍以及因火灾引起的污染等所造成的损失。每起火灾直接财产损失应包括房屋、构筑物、设备和其它财产的损失。

3 、精神损害赔偿

在火灾这种极度恐怖的环境中引起的应激心理和生理反应会导致人对环境的适应能力和应对能力瞬间下降,若这种应激状态持续下去,处于火灾中的人对环境的判断力和分析力会持续下降,更甚者会丧失理智,从而造成其他不良的后果。火灾造成的绝不仅仅是人员伤亡和物质损失,对于遇难者的家庭、灾难生还者、灾难现场的救援人员,乃至全社会,都会造成看不见的心理损伤。

四、完善火灾民事赔偿制度的几点建议

(一)建立和完善损害赔偿专家证人制度

由于火灾事故涉及面广,有很强的专业性,仅是消防建筑方面的技术规范就达上万条,法官不一定熟悉涉及到的专业知识,故笔者提出可以建立损害赔偿专家证人制度来弥补这一缺陷。美国司法实践在侵权损害赔偿案件中,就引入了认定损害事实和造成损失的数额以及承担的赔偿责任的专家证人制度。这个制度是一个很科学、很先进的做法,对于正确认定侵权案件(包括违约案件的损害赔偿和其他损害赔偿案件)的责任具有十分重要的实践意义,值得我国的司法实践借鉴。

(二)推行火灾保险制度

新《消防法》第33条规定:“国家鼓励、引导公众聚集场所和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鼓励保险公司承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这是首次将商业保险写入消防法规,为保险行业与消防部门建立良性互动机制提供了可能。在救济火灾事故损害的制度中,保险制度是最好的分担责任的制度

6、火灾事故财产损失如何认定

我们会在电视上面看到很多的火宅事故发生,对于火灾不仅会危机到他人的生命安全也会相应的危机到他人的财产安全,那么对于火灾事故的财产损失又是该如何进行认定的,下面对于这方面的知识进行详细的介绍,希望可以帮助你。

火灾事故财产损失如何认定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谁主张,谁举证”。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五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财产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哪些

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等。

3、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

4、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

5、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为主;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经有关部门评估鉴定,折价赔偿。

6、实物赔偿。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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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火灾造成的损失如何赔偿

依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是属于侵权的行为,应该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十九条 【财产损失计算】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第二十条 【侵害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

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第二十一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7)火灾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扩展资料

一、火灾造成的损失责任认定

1、某人故意放火造成的火灾损失,由放火人承担赔偿责任。

2、某人在使用火源的过程中过失造成火灾或者因疏于管理、违反职责造成火灾的,由具有过错的人承担赔偿责任。财产所有人也具有过错的,可以减轻失火人的责任。

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火灾,没有过错人的,由财产所有人自行承担损失。

二、相关法律知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十九条 【财产损失计算】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第二十条 【侵害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

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第二十一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三、火灾事故等级划分

轻微事故,死亡0人,重伤0人,直接经济损失0元,上报县级,企业处理。 一般事故,死亡1至2人,重伤1至9人(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直经损100万至900万,上报市级,县级处理。

较大事故,死亡3至9人,重伤10至49人,直经损1000万至5000万,上报省级,市级处理。

重大事故,死亡10至29人,重伤50至99人,直经损5000万至1亿,上报国务院,省级处理。

特别重大事故,死亡30人以上,重伤100人以上,直经损1亿以上,上报国务院,国务院处理。

8、火灾引发的经济纠纷

1、固定证据:将自家以及邻家受损情况采取照、录像的形式固定下来,证据是起诉的必备。

2、向消防部门申报火灾损失:你家作为火灾当事人要向消防部门申报火灾损失,以当事人的身份取得火灾原因认定书。火灾原因认定书是起诉的必备文书。

3、委托物价评估部门对火灾损失进行评估:你家或者你联系一下其它受灾户共同委托一家物价评估机构对火灾损失进行评估,为将来起诉做准备。

4、委托律师提前介入起诉前的材料准备。

5、起诉:火灾认定书下来之后,如果认定火灾原因或者确认最先起火部位是由楼下引起的,可以到当地法院起诉,以财产侵权、精神侵权为由进行民事诉讼,可以提出财产赔偿、恢复原状、精神损失赔偿、误工费等。

相对起诉来讲,调解也可以,但是相对可靠性低,调解协议达成以后,一旦赔付不及时,损失无法弥补。起诉之后,法院判决之后,即使赔不起,日后发现当事人又可执行的财产后依然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6、追究起火户的刑事责任。公安部、最高检联合发文,对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超过50万元的,以依法追究失火罪。如消防部门火灾损失核定超过50万元、物价评估机构评估火灾损失也超过50万元的,消防部门要立案侦查,至少应以失火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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