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置场所火灾危险等级是如何划分的?
(1)设置场所火灾危险等级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轻危险级。
2)中危险级,包括Ⅰ级和Ⅱ级。
3)严重危险级,包括Ⅰ级和Ⅱ级。
4)仓库危险级,包括Ⅰ级、Ⅱ级和Ⅲ级。
(2)设置场所的火灾危险等级,应根据其用途、容纳物品的火灾荷载及室内空间条件等因素,在分析火灾特点和热气流驱动喷头开放及喷水到位的难易程度后确定。举例见表5-1。
【3标§】设置场所火灾危险等级举例 表5-1
注:A组: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ABS)、缩醛(聚甲醛)、聚甲基丙燃酸甲酯、玻璃纤维增强聚酯(FRP)、热塑性聚酯(PET)、聚丁二烯、聚碳酸酯、聚乙烯、聚丙烯、聚苯乙烯、聚氨基甲酸酯、高增塑聚氯乙烯(PVC,如人造革、胶片等)、苯乙烯-丙烯腈(SAN)等。丁基橡胶、乙丙橡胶(EPDM)、发泡类天然橡胶、腈橡胶(丁腈橡胶)、聚酯合成橡胶、丁苯橡胶(SBR)等。
B组:醋酸纤维素、醋酸丁酸纤维素、乙基纤维素、氟塑料、锦纶(锦纶6、锦纶66)、三聚氰胺甲醛、酚醛塑料、硬聚氯乙烯(PVC,如管道、管件等)、聚偏二氟乙烯(PVDC)、聚偏氟乙烯(PVDF)、聚氟乙烯(PVF)、脲甲醛等。氯丁橡胶、不发泡类天然橡胶、硅橡胶等。粉末、颗粒、压片状的A组塑料。
(3)当建筑物内各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及灭火难度存在较大差异时,宜按各场所的实际情况确定系统选型与火灾危险等级。
2、加油站的安全等级是如何划分的
安全产品是邦纳产品线中重要的成员之一,那么普通产品和安全产品的区别在哪里?安全产品中的等级划分是怎么确定的呢?到底不同应用环境需要的是什么等级的安全产品?
今天将为您带来一系列安全标准和安全等级的划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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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产品标准:
欧洲标准(基本标准和类别标准):
EN 292 第一部分,EN 292 第二部分,EN 294,EN 349,EN 418,prEN 574(草稿),prEN 811(草稿),prEN 953(草稿),prEN 954-1(草稿),EN 1037,prEN 1050(草稿),EN 1088,EN 60204 第一部分。以上都是欧洲的具体安全标准,是不是很多?可见,国际上对于安全标准的认定是很全面,也是很严格的。所以一般我们可以通过评估表进行安全等级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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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上述对安全评估可以看出大概需要的安全等级,根据EN954-1(控制系统中与安全相关的部件),其安全等级分为五级。
安全等级划分:
B级
要求与安全功能有关的控制电路在设计、选择和组装过程中必须使用符合基本安全准则和有关标准的安全开关电器。安全控制电路要能够承受预期的运行强度,能够承受运行过程中工作介质的影响和相关外部环境的影响。等级B为最基本的等级,其他等级都必须满足等级B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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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级
与等级B相比,等级1要求使用技术成熟的元器件,即在相似的应用领域中有过广泛和成功的使用,或是根据可靠的安全标准制造的元器件,以及使用成熟的技术。在等级B和等级1中,安全控制系统对故障的承受能力主要是通过采用适当的元器件来实现, 当安全控制电路中出现任何单一故障时,都会导致安全功能失效。由于使用了技术成熟的元器件,等级1对故障的承受能力比等级B更强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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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级
除了要符合等级1的要求外,还必须要做到在机器的控制系统中能够对安全控制系统进行测试,在机器启动时和在危险状态出现前,必须对安全功能进行测试。在危险性分析和运行方式显示有必要时,还可在运行中定期进行测试。只有测试正常,才能启动机器或使机器持续运行,测试本身不会导致危险状态,一旦检测到故障,必须输出一个信号使相应的控制系统产生作用,同时必须能维持安全状态直至故障排除。测试装置可以是单独的,也可以是安全系统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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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级
1级+自检功能,单一故障导致安全保护功能的丧失,故障的积累可能会导致保护功能的丧失—双通道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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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级
1级+自检和互检功能,单一故障导致安全保护功能的丧失,故障的积累也不会导致保护功能的丧失—双通道+故障及时检测功能,自检时小于系统响应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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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油站动火级别如何分类
在油罐罐体、加油机、油(气)管道等储输油设备上的直接用火,为一级用火。
在桶装附油库房、装卸油作业区、加油区、阀组井、管沟等危险场所实施用火作业,为二级用火。在储油区、作业区和加油站站区内除一级,二级用火范围以外的用火,为三级用火。
用火作业期间,站领导必须亲自组织,并指定现场用火安全监督员,属于一、二级用火的,请求有关专家赴现场指导用火作业;。
4、加油站等级及防火问题
1、没有找到规定加油站所有门窗都要设防火门窗;
2、埋地柴油50m³,30m³汽油,应当(50/2=25小于30、50/2+30=55小于60)属于三级加油站;
3、以上依据:GB 50156--2002 (2006年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
5、加油站等级划分标准
加油站的等级是根据加油站的油罐容积和单罐容积来划分的,共分为三级。
一级加油站: 150≤总容积≤210 m3,单罐容积≤50m3;
二级加油站: 90≤总容积≤150 m3,单罐容积≤50 m3;
三级加油站: 总容积≤90m3,柴油单罐容积≤50 m3,汽油单罐容积≤30 m3。
柴油罐容积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
注意事项
1、散装买油需注意
出于安全方面的考虑,加油站一般是不向个人出售散装油的,也就是说必须开车来加油。但如果车辆真的因没油抛锚在了路上,车主又不想通过救援的方式,那么这种情况下拎着油桶买油也是被允许的。但这有两个前提,首先为了安全必须使用铁质油桶来打油,铁质油桶在汽配城等地都有销售,一般加油站也有销售。另外就是需要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居委会开具相关证明,带着证明就可以来买油了。
2、雷电天气不加油
原则上加油站是24小时营业的,但在一些极端天气下会暂停服务。比如强雷电天气时为了安全往往加油站会停止营业,待雷电结束再重新营业,因此建议车主夏季雨季多关注天气变化,适时调整加油时间。
3、加油站打手机
加油站内禁止打手机,是一个传言。加油站普遍采用电脑控制,在加油站接打手机,会造成加油站的部分设备引起感应,从而影响设备的正常工作,最终导致计量不准。而实际上,这种情况也是不可能的。
(5)加油站火灾危险性级别扩展资料:
规范加油站特许经营行为,引导社会加油站纳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公司)连锁经营体系,是规范成品油流通秩序、做好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措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2]18号)精神,规范加油站的特许经营,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油站特许经营,是指特许人通过签订合同将有权许可他人使用的与加油站经营有关的商号、注册商标、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经营技术、服务标准等授予其他加油站使用,被授权的加油站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特许经营体系下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及相关服务,并向授权企业支付相应费用。其中,授予他人特许经营权的企业为特许人,被授予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加油站称为被特许人。
二、开展加油站特许经营应该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三、加油站特许人为中石油公司、中石化公司及其授权的子公司(企业名单见附件)。子公司按照母公司授权范围在各地开展加油站特许经营活动。
四、被特许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加油站符合当地加油站发展规划,符合国家环保、消防、建筑安全标准;
(二)具有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资信状况较好,近两年内无违法违规经营纪录;
(三)国家经贸委和省级经贸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特许人拥有以下权利:
(一)按照合同约定对被特许人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以保证加油站特许经营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
(二)对违反特许经营合同规定,侵犯特许人合法权益,破坏特许经营体系的被特许人,依合同约定终止其特许经营资格;
(三)向被特许人收取合同约定的各种费用和一定额度的保证金;
(四)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六、特许人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一)提供代表特许经营体系的经营资源及经营手册;
(二)保证在不同的市场条件下,向被特许人及时配送价格合理、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成品油油品;
(三)向被特许人提供业务或技术指导、培训及其他服务;
(四)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保证金的使用、退还等事宜。
七、被特许人拥有以下基本权利:
(一)合同约定的特许人授予的有关权利;
(二)获得特许人提供的培训和指导;
(三)获得特许人开展的促销支持;
(四)要求特许人对因提供虚假信息造成的损害给予赔偿。
参考资料:网络-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规范加油站特许经营的若干意见
6、加油站根据危险程度的不同,将作业区域怎么划分
我国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将加油站根据危险程度的不同,将作业区域划分为0区,1区,2区。
0区:指连续出现或者长期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1区:指在正常运行下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2区: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或者及时出现也仅是短时间存在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环境。
7、加油站站房火灾危险类别是甲类吗
主要看是什么类型的加油站:
汽油的危险性类别是甲B类,柴油是丙A类,一般所讲的加油站是甲类危险类别
如何划分甲类危险品易燃易爆物质
防火防爆工作有很强的针对性,必须有的放矢地进行,才能取得成效。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认清哪些物质具有易燃易爆的特点。
(一)可燃气体。是指凡遇明火、受热或当氧化剂接触能着火、爆炸的气体。根据其爆炸浓度下限的不同,分为两级。一级可燃气体,为爆炸浓度下限低于10%的可燃气体。例如,氢气、甲烷、乙烯、乙炔、环氧乙烷、氯乙烯、硫化氢、水煤气和天然等绝大多数可燃气体。
二级可燃气体爆炸浓度下限等于和高于10%的可燃气体。例如,氨气、一氧化碳和发生炉煤气等少数可燃气体。在实际生产、储存和使用中,将一级可燃气体归为甲类火灾危险品,二级可燃气体归为乙类火灾危险品。
(二)可燃粉尘。凡是颗粒微小,遇着火源能发生燃烧、爆炸的固体物质,都称为可燃粉尘。例如,
在加工麻、烟、糖、谷物、硫、铝等物质的过程,粉碎、研磨、过筛等操作时所产生的粉尘,就其理化性质来说,比原来生成物质的火灾危险性要大得多,在一定条
件下能够爆炸。可燃粉尘爆炸要具备三个条件:(1)粉尘本身具有爆炸性;(2)粉尘须悬浮在空气中与空气混合达到爆炸极限;(3)有足以引起粉尘爆炸的热
能源。
(三)自燃性物质。凡是不需要外界火源的作用,本身与空气氧化或受外界温度、湿度的影响,即可
发热并积热散达到自燃点而引起燃烧的物质,都称为自燃性物质。自燃性物质按其发生自燃的难易程度划分为两个级别。一级自燃物质,化学性
质比较活泼,在空气中易氧化分解,易于自燃,而且燃烧猛烈,危险性大。如黄磷、三乙基铅、硝化纤维和铝铁溶剂等。二级自燃物质,在空气中氧化比较缓慢,自
燃点较低,在积热不散的条件下能够自燃。如油纸、油布等含有油脂的物品。在实际生产、储存和使用中,将一级自燃物质归为甲类火灾危险品,二级自燃物质归为
乙类火灾危险品。
(四)遇水燃烧物质。凡是能与水发生剧烈反应放出可燃气体,同时放出大量热量,使可燃气体温度猛升到自燃点,从而引起燃烧爆炸的物质,都称为遇水燃烧物质。遇水燃烧物质按遇水或受潮后发生反应的强烈程度及其危害的大小,划分为两个级别。
一级遇水燃烧物质,与水或酸反应时速度快,能放出大量的易燃气体,热量大,极易引起自燃或爆炸。如锂、钠、钾、铷、锶、铯、钡等金属及其氢化物等。
二级遇水燃烧物质,与水或酸反应时的速度比较缓慢,放出的热量也比较少,产生的可燃气体,一般需要有水源接触,才能发生燃烧或爆炸。如金属钙、氢化铝、硼氢化钾、锌粉等。
在实际生产、储存与使用中,将遇水燃烧物质都归为甲类火灾危险品。
8、油品的火灾危险性是根据什么划分的
一、易燃性: 石油成品油具有容易燃烧的特点,因而也就潜在着很大的火灾危险性。一般地说,基本物质的火灾危险性的大小是以该物质闪点的高低来评定的。闪点愈高,火灾危险性愈小,闪点愈低,火灾危险性则愈大。成品油的闪点是指在规定的试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