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产证是 滑坡土地是什么意思?
应该是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也就是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没交土地出让金,一般情况,国家公益性的行为如经济适用房的土地使用权就是划拨,国企的土地,水利设施所占用的土地,也是划拨 ,还有在国家土地制度改革前,相当的土地是划拨的
2、国家所有的土地就是国有土地吗?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8条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条规定,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土地即国家所有土地:
(一)城市市区的土地;
(二)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
(三)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
(四)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
(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
(六)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3、集体土地与滑坡土地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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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有什么区别?
1、所有权人不同:国有土地的所有权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全体公民,任何一个中国公民均是国有土地的共有人,国有土地属于“大众”所有,由人民政府代表全体中国公民行使所有权。
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人是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集体组织”)成员,非集体组织成员对该集体组织所有的土地不享有所有权,故集体土地属于“小众”所有,一般由集体组织代表其成员行使所有权。
2、用途不同: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方式主要有2种,一是他用,即通过使用权出让或划拨,用于经济发展或社会发展;一是生产工作自用,用于建造办公场所、公益设施等。目前,自用的国有土地不能用于生活、经营用途,如建造住宅、酒店等。
集体土地的使用方式也可分为两种,他用与国有土地类似,即将使用权转让、出租,获取收益;自用方面则与国有土地不同,除了可以生产工作自用外,还可以进行生活、经营自用,如作为宅基地分配给成员、建设集体住宅、娱乐设施、经营设施等。
3、收益渠道不同:由于政府自用的国有土地不能用于经营,故国有土地的收益主要来自出让使用权获得的出让费。集体土地收益渠道则更加宽广,既有使用权他用的转让、出租收益,又有自用土地及其附着物经营收益。
(4)国有土地和滑坡土地扩展资料:
法律对土地权属的规定:
我国《宪法》第九条第一款、第十条第二款、《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8条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条规定,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土地即国家所有土地:
(一)城市市区的土地;
(二)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
(三)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
(四)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
(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
(六)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5、 滑坡灾害发生与土壤、土地利用类型的关系
3.1.4.1 滑坡灾害与土壤类型的关系
如前所述,浙江90%以上的滑坡灾害是由降雨诱发基岩上覆土层滑动而发生。目前,一般认为降雨诱发滑坡的机理,是在降雨时期,雨水下渗在渗透障(在多数情况下是覆盖物的基底)之上的一个饱和带内积累,导致斜坡组成物内的孔隙水压力增大。孔隙水压力增大将引起有效荷载应力增大,使斜坡组成物的剪切强度减小,从而导致滑坡发生。不同类型的土壤其矿物组成、结构构造、密度、孔隙度、抗剪切强度,以及渗透系数等水力学参数均存在差异,因此需要了解滑坡灾害分布与土壤类型之间的关系。
将浙江省土壤普查办公室1992年出版的浙江省土壤图(1∶50万)进行数字化后,对浙江13类土壤与已知滑坡灾害进行叠加分析,表明降雨诱发的滑坡灾害在不同的土壤类型中的分布是不同的(图3.13),并且不同的土壤类型在相同的降雨强度下也会有不同的表现。其原因可能就在于不同类型的土壤在矿物组成、结构构造、密度、孔隙度、抗剪切强度以及渗透系数等方面存在的差异。图3.13表明,淹育水稻土、粗骨土、渗育水稻土这三类土壤每单位面积所占的滑坡比例远高于其他类型的土壤,即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这些类型的土壤相对容易发生滑坡。其中,粗骨土属于侵蚀型土壤,其矿物组成与母质相近,砂粘比较高,渗透性较好,多分布于陡坡;而淹育水稻土和渗育水稻土常见于梯田和望天田,都属于成熟度较低的土壤,其水分以向下的单向运动为主。因此,在降雨时,对于这些类型的土壤,落在斜坡上的雨水往往易于渗透进入潜在滑移面之上的饱和带内,当流体的积累超过某一临界值时,就将可能在滑移面上形成渗流带,从而导致上覆土层产生滑坡。需要指出的是,有关滑坡发生与土壤类型的关系还是一个有待于继续深入研究的课题,一些研究者(如王深法等,2003)已开展了这方面的工作,但是在滑坡灾害防治和灾害调查工作中也应该重视这一特征。
图3.13 滑坡灾害在不同土壤类型中的分布 纵坐标表示各土壤类型中每单位面积的滑坡百分比
3.1.4.2 滑坡灾害与土地利用类型的关系
图3.14表示浙江15种主要土地利用类型中每单位面积的滑坡灾害分布情况,表明滑坡灾害在不同的土地利用类型中的分布也不同。其中,望天田、茶园和旱地每单位面积的滑坡分布比例最高。这可能主要由于人类活动对土壤的影响,不同的土地利用情况,其植被类型、覆盖程度等都不同,甚至土壤的几何形态也存在差异,不同的土地利用类型具有的植被覆盖程度和植被种类不同,从而导致对雨水的径流和吸收不同所引起。另一方面,进一步分析望天田、茶园和旱地所具有的土壤类型,可以发现这个结果与从图3.13得到的结论是基本一致的。
图3.14 土地利用类型中滑坡灾害的分布 纵坐标表示各土地利用类型中每单位面积的滑坡百分比
6、什么是国有土地?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非常广泛,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境外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符合依法使用中国国有土地条件的,都可以成为中国的国有土地使用者。国有土地使用权具有重大意义。
7、房产证是 滑坡土地是什么意思
临时用地是这样: 1、《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第三款规定“临时用地一般不超过两年。”在两年内如遇拆迁,应该给予适当补偿。2、在实际中出现临时用地可能有三种情况:1)在建房过程中,由于施工需要申请临时使用土地;2)不具备申请建房资格,只好采用“临时用地”的方式审批。3)在办理土地登记发证过程中,实际面积超过审批面积,发证时超过的面积以临时用地方式登记。需要看你的这个临时用地使用是否超过2年,没超过就会有补偿的,看你的实际情况。
8、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哪几种?
1.
国有土地使用权,按取得的方式分为:出让、划拨两种方式;
2.
国有土地使用权,按取得的性质分为:原始取得、继受取得;
3.
国有土地使用权,按土地用途分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农用地使用权。
【土地分类】: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分为三大类,即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按照《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中使用的土地利用现状体系,根据土地的用途、利用方式和覆盖特征等因素,将我国土地分为了8大类、46小类。8大类土地是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交通用地、水域、未利用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