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台风天气,工人上班路上广被路边围墙砸伤,该谁负责
答:本案中您是被倒塌的围墙砸伤,应当适用《侵权责任法》第86条的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版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此外,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它包括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两种,自然现象诸如地震、台风、洪水、海啸;社会现象如战争、海盗、罢工、政府行为等。由此看来只有极端恶劣的天气情况才属于不可抗力。至于本案中所说围墙的倒塌属于质量权问题还是因极端恶劣天气造成的应当根据具体的情况去判断,看围墙是否达到建设工程所要求的质量标准。
2、在台风期间花盆掉下砸伤人是否追究刑事责任?
不追究.
是否追究民事责任要看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花盆所有人已经尽到注意义务了的,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因为台风属于不可抗力.
如果花盆所有人没有尽到必要义务的,比如仍然把花盆放在窗台上的,那么是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
3、如果自己种的树被风吹断了砸到人要赔钱的吗?
侵权责任法明确规定,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侵权是免责的。当然有例外,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由于台风等自然灾害这样的不可抗力造成侵权,由于当事人没有过错,也就没有赔偿责任。有过错才赔偿是侵权责任的基本原则(有少数例外)。
不过,尽管不用赔偿,但基于公平的原则,如果这个案子告上法院,法官还是会让当事人适当补偿被害人一部分金额。赔偿和补偿一字之差,但性质完全不同,后者意味着当事人是没有法律上的过错的,而且补偿的金额不会太多,一般就是和对方分摊损失。
另外,你必须证明你在这个案子中是没有过错的,否则还是要承担相应责任。一般案件中你有过错是由对方证明的,但树木折断致人损害是特殊情况,根据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举证责任倒置,需要你来证明自己没有责任。
《侵权责任法》
第二十九条 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九十条 因林木折断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4、打台风树枝掉下砸伤路人 该由哪个部门负责
这个属于天灾,应该没有部门需要负责吧~~如果是广告牌掉下来砸到人,情况就不同了。
5、台风时自家楼顶瓦片砸坏他人东西要赔偿吗
这是台风引起的破坏,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是不必赔偿的
6、台风死伤人数
近百年来比较著名的台风多了去了,每年就有N个,还包含未曾命名的时候的。所以别指望得到全部信息。
首先,名字叫做台风的,仅限于西北太平洋和南海的热带气旋。其他区域的热带气旋不叫台风。像地球上造成人员伤亡最为惨重的热带气旋是孟加拉湾旋风,根本就不叫台风。
1970年孟湾旋风7015B,又称博拉旋风,是导致超过30W人死亡的凶猛气旋。
1991年同样是孟湾旋风,再度导致数以十万计的人死亡。
2008年5月NARGIS旋风,在缅甸致死和失踪达到14W人。这是新世纪以来伤亡最大的热带气旋。
如果就台风而言,导致死亡人数最多的应该是历史上。近百年来伤亡最大的台风,应该是1922年汕头台风。 中国大陆遭受5612、6908号台风,也损失惨重。
这个是台风论坛对部分著名热带气旋的回顾,你可以参考参考。
http://bbs.typhoon.gov.cn/read.php?tid=4675
关于台风损失人数,倒未必与台风强度直接相关,而在预警和防御机制的好坏,以及灾害的严重程度。另外,不是所有的伤亡都会为人所知,比如0102号台风飞燕。
7、如果自己家的树因台风砸到人家房子.怎么赔偿。(需不需要赔偿 )
原则上,台风属不可抗力,不需要赔偿。但你家还有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说明:台风具有不可抗力,是无法避免、无法控制、无法克服的意外事件,由此造成的损失是不承担责任的。但是《侵权法》中同时有说明: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对方必须有证据说明你家确实没有管理到位,例如对死树病树没有进行清理,又比如明知台风要来,对方已经要求你家对树进行修剪,你家置之不理的,在这种情况下,你家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8、因为台风把窗吹掉了,砸到人要赔钱吗?路边的树呢,其他的呢
陪,也不用你陪。首先台风属自然不可抗拒的力量,其次风小的话,如果不是你人为破坏了窗户,窗户也进行了正常的维修保养,那就是楼的质量问题,要是老楼,你就别提这点了。台风,去找国家的救济方面的相关部门吧。认真回答的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