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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安山体滑坡

发布时间:2021-07-12 05:31:58

1、煤矿事故

煤矿生产,安全第一,让我们警钟长鸣,记住用血换来的教训。1月3日4时30分,甘肃省张掖市肃南县金源煤矿发生透水瞒报事故,造成4人死亡,5人受伤。
2013年1月7日,山西省阳煤集团寺家庄煤业公司发生瓦斯事故,造成7人死亡。1月15日12时,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章党煤矿副井距井口70米左右处,发生冒顶事故,截至17日16时30分,造成3人死亡。1月18日17时30分,贵州六盘水市盘县金佳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截至23日7时,累计发现12名遇难矿工,尚有1人被困。搜救工作仍在紧张进行。2013年1月22日,长沙市宁乡县贺家湾煤矿发生一起运输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1月29日10时30分,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县永盛煤矿井下发生气体中毒事故,造成12人死亡。
2013年2月3日凌晨0点20分左右,安徽淮北矿业集团桃园煤矿南三采区1035切眼掘进工作面发生透水事故,根据初步推算,矿井涌水量约为每小时一万立方米。当班井下作业人数444人,截至2月3日8点,已安全升井442人,剩余2人,其中1人正在施救过程中,另有1人被困井下,正在搜救中。 2013年2月4日22时,辽宁抚顺市一煤矿发生一起安全事故,造成3死5伤。,该煤矿属于抚顺泰和煤炭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掘进区二班在二井煤仓内拆除梯子时,梯子突然折断,造成施工人员坠落,3人当场死亡,5人受伤。 2013年2月7日10时25分,辽宁南票煤电有限公司大窑沟矿4人在-600米水平一石门运输巷把铁棚子替换成木棚作业,高计明、李香阁负责运送木料。运料至-600米水平一石门回风巷21号垛盘眼上口处,巷道冒落,把高计明埋住,经抢救无效死亡。 2013年2月18日11时39分许,黔东南州凯里市龙场镇鱼洞村平地煤矿发生山体滑坡事故,目前现场6间工棚被掩埋,经现场救援人员初步核实有5人被埋。据现场参与救援的消防人员提供的情况,目前崩塌的山体达到5400立方米左右,被埋压的工棚共有6个。经初步核实,山体崩塌时工棚内有5人,其中1人为附近煤矿电工,有两名家属,还有两名儿童。 2013年2月19日凌晨4时,山西阳泉矿区麻地巷发生一起因私开坑口盗采国家煤炭资源引发的透水事故。经初步核实,当时现场有12名工作人员,当天发生透水事故后,有6名工作人员自行升井。升井后,有5人逃逸,1人被控制。据这名被控制人员介绍,井下有3人在水位以下,另外3人在水位以上。 2013年2月19日17时50分,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大田乡开发煤矿发生炸药爆炸事故,目前已致3人死亡,3人受伤。事发时大田乡派出所与开发煤矿在矿区一块空地上销毁煤矿过期失效炸药,销毁过程中炸药发生爆炸。 2013年2月28日,河北省冀中能源集团张家口矿业集团公司艾家沟煤矿发生火灾事故。事故发生时井下有13人作业,目前造成12人死亡,1人下落不明。该矿为河北省冀中能源张矿集团兼并整合矿井。2013年3月26日11时08分,东源煤电圭山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2人死亡。 2013年3月16日22时,麒麟区小黑箐煤矿发生一起瓦斯窒息事故,造成2人死亡。 2013年3月14日,宜宾市翠屏区溪福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1人重伤,伤者经抢救无效于3月16日死亡。 2012年3月18日17时30分,广安市邻水县油房沟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二人死亡。 2013年3月24日22时左右,乐山市五通桥区金江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2人死亡。 2013年3月11日10时左右,昭通市盐津县庙咀煤矿发生一起瓦斯窒息事故,造成1人死亡。 2013年3月9日16时36分,文山州马关县小兴煤矿小马白井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 2013年3月6日,永胜县良田煤矿1号井发生1起顶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 2013年3月1日11时,镇雄县木卓镇凉水沟煤矿发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 2013年4月1日10时许,吉林通化矿业集团八宝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7人遇难。 2013年4月5日22时左右,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运达煤矿井下发生一起透水事故,造成6人遇难。 2013年4月8日12时,四川省达州市开江县龙泉山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 2013年4月10日13时左右,乐山市犍为县国家沟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死亡1人。 2013年4月12日10时50分,威远县杉树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一人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2013年4月12日6时30分左右,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茶园乡石板坡煤矿1516采煤工作面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已造成7人死亡。 2013年4月14日20时10分,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香梅乡高堰煤矿-90南底板巷道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工作面砌砖的4名作业人员和-90南底板巷道水沟清理作业的3名工作人员共7人死亡。 2013年4月14日18时30分左右,凉山州会东县满矿集团双水井矿发生一起冒顶事故,造成3人死亡。 2013年4月14日17时30分,陕西省榆林市上河煤矿副井底车场安装管路时发生瓦斯窒息事故,当班有20名维修工人在井下作业,造成3人死亡,4人受伤。 2013年4月16日1时54分,重庆市万盛经济开发区青年镇,青华龙叫煤业有限公司掘进工作面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3人死亡,9人受伤。 2013年4月19日,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夹巷子煤厂发生一起瓦斯事故,造成3人死亡。 2013年4月20日13时20分,吉林省延边州和龙市庆兴煤业有限公司庆兴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当班入井73人,截至20日21时5分,55人升井(其中12人受伤),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基本结束,共造成18人死亡。 2013年4月20日17时30分,华蓥山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绿水洞煤矿313采区煤仓发生一起坠落事故,造成二人死亡。 2013年4月21日10时许,重庆市奉节县阳北煤矿(乡镇煤矿,证照齐全)井下+750水平二采区K4-2工作面中部发生顶板事故,当班作业4人,1人安全升井,2人死亡,1人下落不明。截止22日13时40分,找到最后1名被困人员遗体,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2013年4月23日23是33分,四川省凉山州盐源县宏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大窝荡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1人受伤,伤者在县医院经抢救无效于4月24日1时许死亡。 2013年4月30日11时左右,广安市鑫福煤业有限公司天池煤矿5811采面溜煤眼上口煤壁片帮,造成1名工人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5月11日,四川省泸州市桃子沟煤矿在批准区域外非法生产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8人死亡、8人重伤。5月10日,贵州省安顺市大山煤矿在已关闭的老系统内非法生产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2人死亡、2人受伤,事故后瞒报被查实。各地、各煤矿要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认真落实《七条规定》,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2013年5月11日2时,彝良县大煤洞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2人死亡。2013年5月06日09时20分,富源县十八连山天井煤矿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爆破事故,造成1人死亡。2013年5月4日04时,富源县老厂镇黄家湾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1人死
2013年5月3日10时30分,开远市杨梅冲煤矿发生一起水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 2013年5月2日11时10分,盐津县开家湾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 2013年5月2日16时43分,东源煤电羊场口煤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运输事故,造成1人死亡。 2013年5月1日15时30分,嵩明县红石岩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 上述事故让我们得到两点反思:一,个人安全意识不够。对相关的安全隐患和实际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未能及时观察和预判,这些是主要原因。二,施工计划和指挥操作不当。蛮干,不注重安全,为了工程忽视安全,都会导致安全事故。国家重点建设煤矿六大系统,主要有采煤系统 ,掘进系统,机电系统 ,运输系统 ,通风系统,排水系统,简称“采掘机运通”+排水系统。另外,我国将在全国煤矿建立完善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等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2、2011年交通事故案例

10月 1日:下午,一辆大客车在湖北兴山境内S312省道坠入三峡库区支流香溪河,致16死19伤。
10月 3日:上午9时许,京藏高速进京方向南口出口,一客车和一大型货车追尾,至少30人受伤。
10月 3日:晚上,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雅江县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致7人死亡。
10月 6日:凌晨1时12分许,浙江台州一辆载有8人轿车与货车相撞致轿车上7死1伤。
10月 6日:10月1-6日,广东共发生交通事故259起,造成61人死亡,331人受伤。
10月 7日:7时许,连霍高速(河南郑州方向285公里处),24辆汽车连环相撞,致10死多伤。
10月 7日:11时40分左右,河南社旗县境内,一货车与一面包车相撞,造成面包车11人死亡。
10月 7日:15时30分许,天津一高速路,一大客车与小轿车追尾后侧翻滑行,致35死18伤。
10月 8日:上午6时许,在浙江沪昆高速诸暨段发生三起货车相撞事故,8辆货车追尾。5人死亡。
10月10日:15时40分许,一辆大客车在吉林省农安县境与同向行驶的一辆货车追尾。致3死24伤。
10月10日:中午,四川广安一辆小轿车与一辆重型货车相撞,致3人死亡。
10月12日:凌晨1时20分许,甘肃兰州市南滨河东路一小轿车失控翻入河滩,致车内3人死亡。
10月12日:凌晨3时30分,高速公路g30甘肃武山县山丹乡段发生3辆大型车辆相撞事故,致4人死亡。
10月13日:0时12分, 广西南宁地区宾阳县境内,一辆面包车与一辆货车发生碰撞,4死1重伤。
10月13日:凌晨3时50分,二广高速湖北荆门沙洋县境内发生大客车爆胎侧翻事故,致34人受伤。
10月13日:凌晨4时许,湖北荆州一辆大客车,冲出高速困住43人,致9人轻伤,2人重伤。
10月13日:中午,广西柳州市柳江县境内,一无牌大货车连撞两大客车,致1死14伤。
10月13日:17时30分,佛山南海广佛五金城,两岁的小悦悦先后被两车碰到碾压,21日抢救无效离世。
10月13日:深夜,福建南安,一辆小型越野车追尾重型半挂牵引车,造成越野车上7人全部死亡。
10月16日:下午4时许,一辆湖北荆州籍大客车在湖南吉首市永顺县青坪镇境内侧翻,致10死33伤。
10月17日:0点20分,上海青浦区外青松公路,两辆相向行驶的轿车迎头相撞,造成5死2伤。
10月18日:广东省今年前9个月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2.588万起。致4523人死亡、22906人受伤。
10月20日:凌晨4时47分,湖南新化县孟公镇沪昆铁路道口发生火车与汽车碰撞事故1人死亡。
10月20日:早上六点半左右,常台高速浙江新昌县双彩段,小货车翻落11米路基致1死2伤。
10月20日:8时许,包茂高速公路陕西洛川境内20余车相撞,造成5死20余伤。
10月20日:上午,山西襄垣县一大货车闯闹市与公交等相撞,致1死7伤。
10月20日:20时30分许,重庆内环货车侧翻撞上小轿车4人死亡。
10月22日:上午6时许,安徽金寨县,一半牵引挂货车与面包车迎面相撞,造成2死9伤。
10月22日:上午6点多,荣乌高速天津境内30多辆汽车连环相撞,致8人死亡,多人受伤。
10月23日:上午11时左右,广东韶关北郊河边厂附近发生4车相撞交通事故,致3死3伤。
10月23日:18时13分,4年轻男子翻越广深铁路被飞驰列车撞倒2死2伤。
10月23日:21时30分,新疆和田墨玉县,一辆中巴车与一辆三轮摩托车相撞,致12死2伤。
10月24日:17时许,广东增城市新塘牛仔城附近,一3岁女童被小轿车碾压致死。
10月28日:凌晨,安徽省长丰县连环车祸,致2名抢救交通事故伤员的见义勇为村民1死1伤。
10月29日:凌晨1时35分,深圳一轿车车主醉驾与泥头车相撞致泥头车侧翻,轿车内4人身亡。
10月29日:7时30分许,兰渝铁路甘肃临洮一运输车翻车坠谷致24死4伤。
10月29日:7时到8时之间,京港澳高速河北沙河段发生7起追尾事故,造成3人死,多人伤。
10月29日:下午3点左右,河南省汝南县1名公安干警酒后驾驶警车发生事故,致5死3伤。
10月30日:2时15分,广州黄埔大道隧道一挂假军牌小客车撞死4名道路施工人员。
10月31日:18:30左右,京藏高速内蒙古乌兰察布市段,发生3车追尾,致4人死亡。
11月 1日:16时20分许,304国道辽宁本溪歪头山镇段,一辆货车和客车相撞,致5死27伤。
11月 2日:凌晨1时03分,京港澳高速广东韶关段客气货车追尾,致2死2伤。
11月 2日:凌晨1时,吐库高速公路新疆库尔勒段,一辆小型客车与重型货车追尾,致5死4伤。
11月 2日:6时50许,京藏高速内蒙古包头境内三车追尾,造成1死1伤。
11月 2日:13时17分,云南省罗平县山坡落石致一辆农村客运面包车坠入深沟,致4死2伤。
11月 2日:19时许,沈海高速福建省宁德市路段发生四车追尾事故,致2死5伤。
11月 4日:22时43分许,青海民和县109国道享堂大桥以东约100米处发生交通事故,致7人遇难。
11月 5日:15时许,广东梅州市五华县安流镇琴江河段发生溺水事故,致4名小学生3死1失踪。
11月 6日:23时50分许,沪昆高速(贵溪段)发生六车连环相撞 4名男子当场身亡。
11月 6日:23时55分左右,吉林省松原炼油厂发生闪爆引发火灾,致3死8伤。
11月 7日:凌晨4点左右,江苏南通沈海高速连发两起车祸,共3辆挂车相撞,致3死1伤。
11月 7日:晚9时50分许,云南昭通市镇雄县,大巴车雨夜翻入100米深沟,致1死28伤。
11月 8日:上午8时许,贵州遵义县南白镇发生一起车祸,造成2人失踪、2人受伤。
11月 9日:早上6时10分许,陕西咸阳渭城区,一大巴车撞上门面房,司机被甩出车外身亡4乘客伤。
11月 9日:上午10点17分,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一重型罐式货车与客车相撞致6死12伤。
11月11日:吉林延边延三公路一客车翻入深沟已致6人死亡25人伤。
11月11日:凌晨3:38许,湖北鄂州市鄂城区汀祖大洪山铁矿发生涌泥事故,致2人失踪。
11月13日:上午8时30分,云南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致6死25伤。
11月15日:上午9时20分,河南伊川县一辆公交车与一辆中巴客车相撞,造成36人受伤。
11月15日:21点06分,新疆昌吉州阜康市吐乌大高速发生13辆车连环相撞事故,致4死9伤。
11月16日:9时40分许,甘肃庆阳市正宁县一幼儿园校车被撞,致21人死亡(其中19名幼儿),43人伤。
11月18日:凌晨4时15分左右,湖南常德临澧县一客车撞向收费站 造成3死23伤。
11月18日:上午7时左右,安徽省全椒县合宁高速今晨发生5车相撞事故 已致4人死亡
11月19日:14时左右,山东新泰市联合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燃爆事故,致14人死亡,5人伤。
11月21日:沪昆高速公路贵州三穗县境内发生一起6车追尾事故,造成3死6伤。
11月21日:早晨6时40分左右,沪昆高速湖南邵怀段洞口县境内20多辆车连环追尾,致5死多伤。
11月22日:5时30分许,京藏高速公路包头段,一半挂车与小客车追尾相撞,造成7人死亡。
11月23日:8时30分左右,武汉宜昌高速公路仙桃境内发生40多辆车追尾事故,致6死24伤。
11月23日:13时35分左右,四川雅江县恶古乡境内一辆载19人的农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17死2伤。
11月23日:14时许,宁夏灵武市发生轿车与客车相撞事故,导致7人死亡、1人重伤。
11月26日:14时30分,北京南五环一货车冲破护栏逆行与5车相撞致2死4伤。
11月26日:上午8时,京沪高速公路江苏新沂至沭阳段数十车连环相撞,致4人遇难。
11月26日:上午,辽宁省凤城市宝山镇一辆校车,因道路湿滑发生侧翻,造成35名孩子受伤。
11月27日:零时49分,209国道湖北恩施往宣恩方向17公里处,一轿车撞树侧翻,致2死2伤。
11月28日:凌晨6时08分许,贵州大方县321国道,一吉普车与大货车追尾相撞,造成6死1伤。
11月28日:上午9时20分许,贵州龙里县境内沪昆高速,一牵引车与客车相撞,造成3人死亡。
11月28日:早上10点26分,浙江乍嘉苏高速嘉兴路段发生一起8车连环追尾交通事故,致1死多伤。
11月29日:中午1时30分左右,广东清远市城区大观街发生校巴碾压等校车学生事件,致1人死。
11月29日:下午4时左右,海南五指山市一辆工程车和一辆中巴车相撞,致12死12伤。
11月29日:上午10:20左右,安徽蒙城境内,一辆大型客车与一面包车相撞,致2死8伤。
11月30日:凌晨3时多,河北沧保公路发生多车“连环撞” 4人死亡多人受伤。
12月 1日:凌晨,广东佛山南海大沥镇发生一起恶意开车撞人事件,致1死3伤。
12月 2日:下午3时20分左右,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黑校车侧翻致6学生受伤。
12月 2日:15时许,福建龙岩一在建工地坍塌,2名民工不幸被埋身亡。
12月 2日:傍晚,陕西西安一拉土车碰撞行人致一女孩身亡,今年西安共有49人殒命渣土车下。
12月 3日:6时20分许,国道102线河北秦皇岛市开发区277公里处发生交通事故,致9死3伤。
12月 3日:14时58分,湖南宜章县城关镇玉溪街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致2死13伤。
12月 3日:16时56分,广西桂林市灌阳县境内,一辆客车与一辆大货车相撞,致3死多伤。
12月 3日:下午,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发生一起特大命案,4人被害,1人受伤。
12月 6日:凌晨2时45分,广东清远境内,湖南牌大客车在清连高速侧翻,3名被困车内人员遇难。
12月 6日:上午8时30分左右,云南省楚雄省道218线双柏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致2死38伤。
12月 6日:下午5时许,上海接连发生环卫车碾压电瓶车和土方车碾压路人事故,致2人死亡。
12月 6日:17时50分,西藏昌都地区,一辆客车翻入河中造成12死2伤,5人失踪。
12月 7日:凌晨4点50分许,广西河池,一客车与货车擦碰后,侧翻深沟,致7死9伤。
12月 7日:14时10分,贵州铜仁沿河县境内,一辆小型客车翻到约60米的坎下,致3死3伤。
12月 8日:中午12时左右,山东济青高速潍坊段东行方向发生30余起追尾事故,致2死9伤。
12月 8日:18时,青海大通与门源两县交界的达坂山上一辆皮卡车与一辆大客车相撞,致3死7伤。
12月 9日:15时许,吉林榆树,一黑龙江牌照旅游大客车发生事故侧翻,致2死38伤。
12月10日:凌晨0点20分许,新疆阿和沙漠公路和田境内,一客车与货车相撞,致9死7重伤。
12月11日:13时20分左右,国道204山东青岛胶州市境内,一拉沙车与面包车相撞,致8人死亡。
12月11日:23时许,沪陕高速河南南阳唐河段,一大货车冲破护栏侧翻致5车连撞,造成2死15伤。
12月12日:6时40分许,广东佛山顺德区乐从镇,一辆校车与货车相撞,致37名学生受伤。
12月12日:18时许 江苏徐州丰县首羡镇张后屯村附近,一校车侧翻,造成车上学生15死8伤。
12月13日:上午9:50前后,京港澳高速河北邯郸境内,发生3起交通事故,致1死3伤。
12月13日:上午8点50分左右,河南省驻马店驿城区一中学校车与货车发生碰撞,致2死25伤。
12月14日:16时50分,四川凉山金阳县金洛公路,一微型面包车翻入路边1000多米岩下,致5人死亡。
12月14日:10时许, 广东佛山三水云东海大道一搅拌车侧翻,压扁一出租车,导致3人当场死亡。
12月14日:16时54分,宁夏固原市,一运煤货车撞进路面餐馆,致7死3伤。
12月15日:四川成都市成南高速,四辆货车相撞在一起并发生燃烧,导致3人死亡。
12月15日:18时30分,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境内发生一起追尾碰撞交通事故,致7死1重伤。
12月16日:凌晨3时50分左右,安徽滁州定远县,一辆货车与一辆手扶拖拉机相撞,致5死3伤。

12月17日:14时许,贵州六盘水市水黄公路,一大货车与大客车相撞致2死21伤。
12月19日:13时40分,云南镇雄县泼机镇庙山村一货车侧翻,压住一轿车,致6死1伤。
12月19日:17时38分,浙江杭州西湖区,一公交车与一接送学生中巴车相撞,致19人伤。
12月21日:早上8点15分左右,福建泉三高速6车相撞致6人死亡10人受伤。
12月21日:13时30分许,云南文山州丘北县载有20余名小学生的马车与卡车相撞,致2死23伤。

3、贵州二零一五年三月一日有发生山体滑坡一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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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跪求10篇时评

名人代言门折射诚信丧失和道德滑坡
【事件回放】
名人代言虚假广告问题,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对此,新出台的《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有一个规定,即“药品、医疗器械、医疗和健康资讯类”广播电视广告,禁止“宣传治愈率、有效率,或者以医生、专家、患者、公众人物等形象做疗效证明”。其中影响最大的是侯耀文、侯耀华兄弟俩的代言广告被民众炮轰最多,甚至成龙大哥的乌发广告、本山大叔的酒广告也不能幸免。
【短评】

药品、医疗和医疗器械,与人们性命攸关,而名人是大众偶像,影响颇大,他们的话在公众心目中有很高的可信度。名人依照商家炮制的脚本,在广告中做虚假证明或虚假宣传,危害会加倍放大。很多老百姓相信“名人的话就是名言”——不是经常有受害者事后找名人打官司,说信了某某名人的话,买了某种假药,结果越吃越糟吗?如果没有名人的声音和形象,没有名人的表演和煽情,这些假药就不会那么风靡,观众也许就不会心动,不会买这个药、上这个当。
有论者说,所谓的名人“代言门”,罪不在名人,元凶是发布虚假广告的商家,帮凶是监管部门和媒体。这话有其合理性,因为商家、监管部门和媒体确实各有其责,违法了就要追究。但是虚假代言的名人也应该深刻反省,不能拍广告的时候大把捞钱,出了问题就推个一干二净。名人在违法广告中的作用,就像足球运动员的临门一脚——场外指导和战术再好,别人传球传得再棒,没有他这一脚,还是得不了分。
再看某些名人,代言之时,兴致勃勃,热情高涨,不问青红皂白,什么话都说,言之凿凿,信誓旦旦,并不虑及后果;被揭出问题,却首先解脱自身,辩说自己无辜,甚至把自己打扮成“受害者”。先不论法律责任,仅从道德良心说,虚假代言就是欺骗,能说无辜吗?最可笑的是,有的名人因此惹上官司,居然讥讽状告他的消费者想借他这个名人来“炒作”和“出名”。
名人“代言门”,从一个侧面折射出某些名人的诚信丧失和道德滑坡。对那些明显荒谬的广告词,名人在代言之时,自己真的一点怀疑都没有吗?一个挺胖的名人代言一种减肥药,称几天减多少斤体重,说得有鼻子有眼,决不心虚脸红。“忽悠”别人花大钱买这种没有效果的“减肥药”,自己坐收代言费,这就叫见利忘义。正如鲁迅讽刺的那样,“这些名人在卖着他们的‘名’”。虚假代言也是在“消费”着公众的信任。
社会道德风尚的建设,人人有责。名人作为公众人物,往往拥有较一般人更大的社会影响,也往往因此而拥有较一般人更多的“权”和“利”。正因如此,他们更应该成为社会道德的标杆,为维护公共利益作出更多贡献。假如认识不到这一点,这是很可悲的。
做人可以冷漠,但绝不可以无耻!
——关于对“大学生救人溺水身亡"
【事件回放】
在寒江救人的英雄赵传宇的母校长江大学,又涌现出一个英雄群体。24日,为救两名落水少年,该校10多名大学生手拉手扑进江中营救,两名少年获救,而3名大学生不幸被江水吞没,英勇献身。
【短评】
三个风华正茂的生命就这样走了,走得悄无声息又惊天动地,走得大义凛然却又令人痛惜;两名落水少年获得了新生,他们却献出了生命。他们用生命谱写了一曲英雄的赞歌,用感天动地的英雄壮举对“90后是崩溃的一代”进行了无比有力的反讽。该事件被有关媒体报道后,迅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震动和无限敬意。但网络中却总有那么有一些人,似乎总也看不到人性闪烁的光芒,总要基于所谓的理性视野和“实事求是”精神,进行了一番“值与不值”的探究和思考。于是,“不会游泳该不该救人”、““救起两个人牺牲三个人值不值”以及“该见义勇为还是该该见义智为”等等话题便由此而展开。针对这些所谓理性、近乎麻木的“冷思考”,笔者不由得想起了原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先生在评价“范跑跑”时的一句话:“做人可以不高尚,但却不能无耻!”
曾记得上个世纪80年代,第四军医大学的一位名叫张华的大学生为了救一名掏粪老农而献出了自己的生命。社会上就曾引发过一场激烈的“一名大学生牺牲自己而救一名掏粪农民值不值得”的大辩论。而后来,某大型网站发起的一项“大街上听到有人喊救命,你会怎么样?”的调查,结果却显示出了六成不会出手相助的尴尬与幽默。更为荒唐的是,以个人生命至上、弃学生生命于不顾而率先“逃跑”的范美忠先生居然还得到了这些“理性者”的热捧。——怪哉,我们的社会已经冷漠到了如此残酷的地步了么?
见到有人落水,只要是善良正直的人,都不会见死不救,即使自己根本就不会游泳。几年前,同是长江大学的“80后”学生赵传宇寒江救人的事迹感动了很多人。时年87岁高龄的作家魏巍在给他的信中写道:“这一切都使我陷入深深的感动中,并使我透过历史,重新看到雷锋的身影,雷锋高尚的灵魂!”几年后的今天,长江大学的10名男女大学生在明知救人有生命危险的情况下同样为救他人而舍生忘死,但却因为陈及时、何东旭、方招三人生命的陨落而遭受了如此这般的质疑与冷嘲热讽。——难道,“理性”网评人就是这样担当社会责任的么?难道,这就是我们所要的“与时俱进”与“和谐”么?
诚然,“生命至上”是人之根本,“科学施救”也应当值得提倡。但长江大学这10多名大学生搭救落水少年就不是“生命至上”的体现吗?在自己与他人面前,“生命至上”指向谁才算是一种更大的美德呢?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笔者一直为社会长期冷漠的死水、人们冷淡漠然的消极心态儿而悲愤,也曾为“90后”的张狂与无知而囿心。但今天笔者却从陈及时、何东旭、方招三人以及由长江大学的10名男女大学生的“猴子捞月”当中看到了当代大学生的“无畏”和国家的希望!——这个“知者无畏,舍身救人”的英雄集体,不但是我们这个时代的学习楷模,而且也用实际行动证明了他们是社会不断进步的可靠力量,理应得到社会的信赖和尊重,更应得到我们网评人的敬畏与推崇!
三位大学生走了,走得悄无声息却又惊天动地,走得大义凛然却又令人痛惜!在举国上下都为之默哀、膜拜之时,我们作为网评人士是否也应该反思一下自己是否有冷漠心态、是否在不经意间关闭了心灵闸门、是否一直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观念、是否一贯的幸灾乐祸甚至冷嘲热讽呢?!
有的人死了,但他还活着;有的人活着,但他已经死了!——做人可以冷漠,但绝不可以无耻!请不要辱没“舍身救人”的英雄壮举,更不要对逝去的英灵进行亵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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