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苍南龙港五中学生在校脑出血致死应该怎么赔偿
学生在学校学习期间!学校有看护学生的义务。如果导致被害人受伤或者死亡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由于第三人造成的,由第三人和学校共同承担责任!
学生人身损害的赔偿范围一般为以下四个方面:
(1)常规赔偿: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费用;
(2)残疾赔偿:赔偿残疾用具费,残疾生活补助费;
(3)死亡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助费;
(4)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用金钱补偿因受伤或死亡而给受伤学生或死亡学生父母造成的精神痛苦的抚慰费。
学校承担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范围、标准和赔偿依据,是处理学生伤害事故时,学校、家长和社会十分关注的问题。教育部第十二号令《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颁布,从法的形式上回答了这些问题。
一、学校承担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范围
所谓学生,一般是指在学校读书的人。由于历史原因,学生在我国已成为学龄青少年的一种特定的社会身份,一种特定的社会称谓。作为自然人,学龄青少年除了具有公民的社会身份,学生是其主要的社会身份。人们通常把在大中小学校读书的青少年公民,不论其是在校内还是在校外受到伤害,都称为“学生伤害事故”,且把事故与学校的责任挂钩。因而,哪些学生伤害属于学校责任事故的范围,为学校、家长和社会各界所关注。因为,学龄青少年除了在学校学习,还有很多时间是在家庭和社会中活动,划清学生人身伤害是学校的事故还是非学校的事故的界限,不仅是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的要求,也是正确区分学龄青少年的公民身份和学生身份的要求。教育部《办法》第二条按照学校教育管理标准,除了规定《办法》的调整范围,更重要的是明确了学生伤害事故的概念,确定了学校承担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范围。学生伤害事故具有以下几个法律特征:
1、学生伤害事故必须是在学校负有教育管理职责时间和空间范围内发生的伤害事故
学生在学校负有教育管理职责的校园内外和由学校提供并管理的校舍、场地和设施内的活动中造成的人身损害,就属于学生伤害事故;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之外发生的伤害事故则不属于学生伤害事故。所以不能用校园围墙的界限来区分学生伤害是否为学校事故,而要从学校负有教育管理的职责来区分。就一般情况,走读学校的管理职责始于学生上学,终止于学生放学。因此,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和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以及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人身损害事故,都不属于学生伤害事故。而且,学校的教职员工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或者因学生、教师及其他人故意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如果造成在校学生的人身损害,从责任归属上判断,也不属于学校应当负有管理职责的学生伤害事故的范畴。
2、学生伤害事故必须是在校学生发生的伤害事故
在校学生是指取得国民教育体系内公办和民办的全日制学校学籍的在读学生。一般是指国家或者社会力量举办的全日制的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各类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国民教育体系外的学校的在校学生的伤害则不属于学生伤害事故的范畴,比如社会上举办的各种短期培训班的学员的伤害事故就不是《办法》所指的学生伤害事故。
3、学生伤害事故必须是人身损害事故
人身损害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伤或者死亡。单纯的精神损害,如精神障碍性疾病,则不属于《办法》所指的学生伤害事故的范畴。学龄青少年的伤害事故,只有具备上述三个条件,才属于学生伤害事故的范畴,对于这类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可能会负有责任。
二、学校承担学生伤害事故责任的标准
标准是衡量事物的准则。《办法》第八条根据《教育法》和《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重申学生伤害事故的归责原则为过错原则。由于学校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也不是行政机关,因此,学校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既不是无过错原则,也不是公平原则,只能是过错原则。最高法院1998年公布的《民通解释》第一百六十条已对此作了明确的规定。因此,学校是否有过错,是决定着学校是否承担在学校负有管理职责范围内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赔偿责任的准则。
《教育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侵犯教师、受教育者、学校或者其它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教育法》的规定,判 断学校有无过错,其标准就是学校是否依法履行了教育法律规范规定的教育、管理和保护职责。教育部为执行教育法律先后颁布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校园环境秩序管理规范、班主任工作规范、学校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实验课规范、体育课规范等教育管理的法律规范。学校的行为违反了这些规定,即为学校的教育、管理和保护行为有过错。《办法》第九条列举了十二项学校行为违反教育、管理和保护职责的规定造成学生伤害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的事故情形。反之,学校依法正确地履行了教育、管理和保护职责,则学校不承担事故赔偿责任,《办法》第十一条、十二条、十三条和十四条列举了学校履行了管理、保护职责以后,对于因其它原因发生的学生人身损害不承担事故责任的情形。
历来自杀、自伤行为,均视为行为者对其身体的自主处分,属直接故意,故皆由其本人负责,这是司法审判所遵从的一项法则,理论和实务界对此并无异议。因此,学生自杀或不满教师的正常批评而自杀,不为学校有过错,故学校不承担责任。当然,有充分证据证明学生的自杀、自伤是由于教师体罚学生所致,则学校要负一定责任。故而《办法》第十二条第四项明确规定:学生自杀、自伤的,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学校无法律责任。
教师正确地履行了体育课的教学职责,学生在体育课或在课外体育活动中出现伤害,学校也不承担事故责任。这是《办法》第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究其原因,这类事故属于体育活动本身所具有的风险。体育活动具有群体性、对抗性及人身危险性,出现正当危险后果是被允许的参与者有可能成为危险后果的实际承担者,这在法学理论上称为“受害人同意理论”,司法界早已有此规则。基于此,学校不承担体育活动中人身伤害的责任。然而,学生参加学校运动队,代表学校参加校级比赛或者在学校运动队训练期间受伤,虽然学校没有损害赔偿责任,但是学校应参照工伤事故的处理规定,负责受伤学生的治疗费用,其根据不是体育活动的风险规则,而是源于“雇主规则”。
《办法》对自杀和体育活动中的学生伤害的规定,实为对众所周知的法则的重申,并非教育行政机关所独创,其目的是为了正确处理学生伤害事故,推进素质教育的开展。
三、学校承担学生伤害事故的赔偿责任的依据
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是指致害人经过归责之后依法应当承担的损害赔偿的不利后果。所以,关于学校承担学生伤害事故的赔偿责任的依据,包含两层意思。一是指事故当事人承担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根据;二是指当事人承担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和标准。前者《办法》第二十三条将其归结为“依法”,根据《教育法》和民法确定的过错归责原则来确定学校以及其它事故当事方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解决事故当事人应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的问题。后者《办法》第二十四条则规定应当按照有关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或者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中的有关规定来确定赔偿的范围与标准,解决负有事故赔偿责任的当事人赔偿多少的问题。两个方面共同构成学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依据。
学校应不应当承担事故的损害赔偿责任,主要是根据《办法》第二章的规定来确定。学校依法应该赔偿多少呢?则要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确定。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学生人身损害的赔偿范围一般为以下四个方面:
(1)常规赔偿: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费用;
(2)残疾赔偿:赔偿残疾用具费,残疾生活补助费;
(3)死亡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助费;
(4)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用金钱补偿因受伤或死亡而给受伤学生或死亡学生父母造成的精神痛苦的抚慰费。
目前学生伤害事故的赔偿范围包括这四个方面。赔偿的具体标准根据不同时期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有所不同。不久前生效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具体规定了上述四个方面13项的具体赔偿标准,比如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学校或者教育行政机关可以参照《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确定的标准在与受伤害学生或其家长协商或调解时确定学校承担学生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标准。
总之,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涉及《教育法》和民事法律的问题,在处理学生伤害事故时应当依法确定学校承担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范围、标准和赔偿依据,只有这样才能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维护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推进依法治校和开展素质教育。
2、龙港哪里看腰椎间盘突出好呢?
腰椎间盘突出患者因个人病情不同,无法确切的说哪种方法最佳,医生会根据病情,选择恰当的治疗方法,患者应积极配合医生进行相应的诊疗。
1.对于症状较轻,病程较短的患者,以非手术治疗为主,包括生活管理、物理治疗、药物治疗等。
(1)生活管理:卧床休息,保护腰围、适当下地活动。
(2)物理治疗:牵引治疗,常见的有骨盆牵引;理疗、针灸、按摩等。
(3)药物治疗:若以炎性疼痛为主,常用非甾体类消炎镇痛药物(如布洛芬等)和糖皮质激素类药物;若伴有肌肉痉挛,多用肌肉松弛类药;若伴有神经水肿,可能会使用脱水剂(如甘露醇)。
2.对于腰腿痛症状严重、神经受累、大小便功能障碍、经三个月以上保守治疗无效者,均应实行手术治疗。目前,手术的方式主要包括脊柱微创手术治疗或开放手术治疗。
腰椎间盘突出症是脊柱外科常见病和多发病,患者以腰痛、坐骨神经痛、下肢麻木、下肢肌力下降为主要症状,出现相关症状应及时就诊明确诊断。该病是慢性进展型疾病,日常积累伤会加重病情,因此,患者日常应减少弯腰、压腿等大幅度动作,端正坐姿、站姿等,并在医生指导下进行合理的治疗。
3、江苏固城湖
4、固城湖的简介
所在地区:南京市高淳区
面积 :39平方公里
深度: 最大深度12米,平均深度7米
容积 :4.6亿立方立米
成因类型: 冲击淤积湖 固城湖是水阳江下游一座天然滞蓄山洪的调节湖泊。但自1971年以后墙港、狮树河、撑龙港三条河的迸出口被筑坝堵死,水阳江洪水不能分泄入湖,加大了干流压力和宣州市沿湖圩区的洪涝问题。原系湖泊洼地,由于长期洪水挟带泥沙沉积和围垦,后分割为丹阳湖、石臼湖、固城湖、金钱湖、路西湖等诸小湖,其余形成河网圩区。固城湖位于高淳区境内,湖形近似一个三角形,北宽南窄。该湖原有面积65km2,长10.4km,最大宽度8.2km,平均宽度5km,最大水深3.6m,一般湖底高程5.0m,最低为3.5m。由于围垦,固城湖所保留的湖泊面积仅有39km2,正常蓄水位7.8m,蓄水容积0.65亿m3,设计洪水位13.0m,相应容积为2.65亿m3。固城湖系长江水系,为江苏省饮用水水质最好的天然湖泊。主要进水河流为胥河。
5、观察龙港台风的作文
台风的害处很多。山体滑坡,泥石流,山洪暴发等都是它的“杰作”。还不止这些呢!城市里它到过之处,有的房屋倒塌,有的树被连根拔起,还有的地方成了汪洋大海,车子根本不能开!今年台风多,风力大,风力都在12级以上,上万亩农田被毁于一旦,街道严重积水,最深达到腰位,害的有的人无家可归,损失达到几十亿!
看到这,你们一定认为台风是很危险的吧!不过,台风还有它的益处。它的到来可以让一个炎炎夏日清凉许多,从30多摄氏度一下降到20多摄氏度。它还可以带来大雨,解旱灾,这就是台风。你们想知道台风的形成吗?告诉你们吧!台风结构看到,如此巨大的庞然大物,其产生必须具备特有的条件。一是要有广阔的高温、高湿的大气。热带洋面上的底层大气的温度和湿度主要决定于海面水温,台风只能形成于海温高于26℃-27℃的暖洋面上,而且在60米深度内的海水水温都要高于26℃-27℃;二是要有低层大气向中心辐合、高层向外扩散的初始扰动。而且高层辐散必须超过低层辐合,才能维持足够的上升气流,低层扰动才能不断加强;三是垂直方向风速不能相差太大,上下层空气相对运动很小,才能使初始扰动中水汽凝结所释放的潜热能集中保存在台风眼区的空气柱中,形成并加强台风暖中心结构;四是要有足够大的地转偏向力作用,地球自转作用有利于气旋性涡旋的生成。地转偏向力在赤道附近接近于零,向南北两极增大,台风发生在大约离赤道5个纬度以上的洋面上。
现在我们的科技先进了,能预测到台风、火山爆发、地震等。但最重要的是要保护好环境,这些自然灾害可能是大自然给我们的惩罚吧!
6、乐山大佛都被淹了20厘米,这次暴雨究竟带来了哪些灾害?
交通拥堵、景区关闭、航班及列车延误、泥石流与山体滑坡以及人员损失。
近日,受持续暴雨天气影响,眉山市东坡区、彭山区等地发生暴雨洪涝灾害,乐山市境内岷江、青衣江、大渡河、马边河、官料河等河流发生明显洪水过程,多个沿河乡镇民房和农田被淹,受灾严重。 这场暴雨带来的不仅仅是水淹乐山大佛20厘米,还产生了许多影响人们正常生活的社会问题。
交通要道堵塞积水严重,已采取交通管制的下穿隧道及路段: 古柏路下穿、金新路下穿 、百寿路、荷花池东一路肖二巷路口、三环成绵立交外侧上成绵高速匝道、荆竹南街、东裕路与青龙路交叉口
因积水行驶缓慢: 郭家桥下穿、文家立交桥下 、三环路成彭立交往交大立交方向长久桥路段、北星干道天龙路口、土龙路文家一号门路段、成龙大道花博路口、成飞大道经一路口、三环川陕立交外侧辅道雷剑基路口、绕城天府路口南口辅道、何琳四路龙港二路口
双流、天府新区、新都、温江、郫都区、都江堰、新津、龙泉、彭州、崇州、蒲江、金堂城区部分道路积水;崇州鸡冠山路4号公路处塌方,已交通管制 。
部分景区临时关闭都江堰景区、青城前山景区已公告8月12日实行闭园 。
崇州沿山片区的A级景区游客中心全部关闭 。
彭州市沿山片区的A级景区从8月11日12时至8月12日12时临时全部关闭 。
大邑沿山片区的A级景区游客中心全部关闭 。
黄龙溪古镇景区8月12日暂停开放。
8月12日晚间,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发布通告,受持续强降雨影响,为确保景区游览安全,景区从即日起暂停开放游山下佛脚游览线路,以及白天游江、夜游三江和夜游凌云山旅游项目,恢复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航班及列车延误8月12日早上,双流机场再次受到雷雨影响,造成部分航班延误。
受强降雨影响,为确保列车运行安全,铁路部门对西成高铁的列车采取限速运行,造成部分列车不同程度晚点 。
泥石流与山体滑坡受暴雨影响四川雅安多处突发垮塌、泥石流等灾害 。
邛芦路宝盛乡玉溪河水库路段发生山体垮塌 。
雅望线K35+300m望鱼出场镇1公里处(洪雅李湾村)落石,道路只能单边通行 。
宝兴多处发生泥石流灾害,造成G351和S210线多处垮塌道路中断。
天全境内国道318喇叭河安乐宫至猪矢坪路段发生塌方断道 。
8月11日03时34分,雅安接高速交警通知:因暴雨暂时关闭G93乐雅高速凤鸣、草坝收费站入口。
人员损失8月11日中午13时,雅安市应急管理局发布消息,此次暴雨已导致雅安6人死亡(全部在芦山县)、5人失联(雨城3人、宝兴2人)。
7、靠高淳老街东南方向的湖是什么湖
是固城湖。
固城湖是水阳江下游一座天然滞蓄山洪的调节湖泊。但自1971年以后墙港、狮树河、撑龙港三条河的迸出口被筑坝堵死,水阳江洪水不能分泄入湖,加大了干流压力和宣州市沿湖圩区的洪涝问题。原系湖泊洼地,由于长期洪水挟带泥沙沉积和围垦,后分割为丹阳湖、石臼湖、固城湖、金钱湖、路西湖等诸小湖,其余形成河网圩区。固城湖位于高淳区境内,湖形近似一个三角形,北宽南窄。该湖原有面积65km2,长10.4km,最大宽度8.2km,平均宽度5km,最大水深3.6m,一般湖底高程5.0m,最低为3.5m。由于围垦,固城湖所保留的湖泊面积仅有39km2,正常蓄水位7.8m,蓄水容积0.65亿m3,设计洪水位13.0m,相应容积为2.65亿m3。固城湖系长江水系,为江苏省饮用水水质最好的天然湖泊。主要进水河流为胥河。
高淳老街又称淳溪老街,位于南京市高淳区淳溪街道,是高淳的商业中心,江苏省内保存最完好的古建筑群,被誉为“金陵第二夫子庙”,有“金陵第一古街”之称。
高淳老街自宋朝正式建立街市,至今已有900余年的历史。老街东西全长800多米,宽4.5-5.5米不等,因呈“一”字形,又称一字街。两旁建筑为砖木结构,合面式店房,上下二层。造型既具皖南徽派风貌,又有鲜明的地方传统风格。
高淳老街分布着成片的明清建筑群,这些古建筑傍水而列,粉墙青瓦、飞檐翘角,配上精美的砖木石雕和传统的书法牌匾,古朴典雅,被中外学者和游客誉为“东方文明之缩影”“古建筑的艺术宝库”。
2012年,高淳老街入选“中国历史文化名街”和“新金陵四十八景”。2013年2月,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发布公告,批准高淳老街历史文化景区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