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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病害调查标准地面积

发布时间:2021-07-20 10:30:35

1、林分断面积蓄积量标准表是什么?

(basal areavolume table of full stocked stand)

(曹再新)

确定林分疏密度和查算蓄积量的测树数表。简称标准表。它是目测调查广泛采用的辅助数表。标准表中包括林分平均高、每公顷断面积和每公顷蓄积量三项主要测树因子。

标准表编制只分树种不分林型和地位级,对生物学特性相近的树种可合并编制。目前生产中使用的只单纯林标准表,其编制方法如下:①在编表地区选测疏密度最大林分标准地6块以上。林木组成最好是纯林,遇有少量混交树种林分,则优势树种应占8成以上;林相为单层林;所选标准地应分布在不同龄级;标准地株数应在250株以上。②标准地调查数据经计算整理后,把各项调查因子登记汇总。③用数式法或图解法求出林分平均高与每公顷断面积、每公顷蓄积量的回归关系。④按林分平均高的1米间距展开回归式或在图解曲线上查出各平均高所对应的每公顷断面积和每公顷蓄积量,按顺序列成表格,即作为疏密度1.0时的标准表。标准表编好后,要用25块以上标准地调查材料进行检验,当系统误差不超过±5%和均方差不超过±10%时,该表便可使用。

在有生长过程表的情况下,编表工作可大为简化。其做法是,摘录出生长过程表中的平均高、每公顷断面积和每公顷蓄积量,以横坐标为平均高,纵坐标为断面积和蓄积量,绘制相关曲线,按平均高1米间距查出断面积和蓄积量,按顺序列制成标准表。

2、林木病害调查的内容包括哪些?

病害调查分为普查和专题调查两类,二者有一定的联系。在普查过程中,对发现的重要病害应进行专题调查。因此,专题调查是在普查的基础上进行的。

(1)普查

普查是在一定范围内对病害种类、分布、为害情况以及影响病害发生的因素进行调查。普查的基本方法是线路踏查或线路调查。踏查路线应通过有代表性的林分。

调查记录的内容有

A.病害分布

单株、点状(2~9株)、块状(10株以上,0.25公顷以下)和片状(0.25公顷以上,苗木200米2以上)。

B.严重程度

分为轻微、中等和严重三级;分别用“+”、“++”和“+++”符号表示,并附分级说明。如枝、叶、果病害,发病率在25%以下的为轻微(+),在26%~50%之间的为中等(++),在51%以上的为严重(+++)。

(2)专题调查

专题调查又称为详查,是对某一树种的病害或某一种病原引起的病害进行深入的调查。目的是准确地统计林木的受害程度及其造成的损失。

发病程度是指病害发生的数量和严重程度,可用发病率或病情指数来表示。

A.发病率

即发病面积(株数、叶、果)占总调查面积(株数、叶、果)的百分率。这种表示方法简单易行,但只能表示病害发生的普遍性,对某些病害不能反映出发生的严重程度。因此,发病率只适合于全株性病害和局部发病而影响全株经济价值的病害,如苗木猝倒病、林木枯萎病和根腐病等。

B.病情指数

病情指数又称感染指数或感病指数,是较客观地反映病害严重程度的一个指标。其表示方法如下:

病情指数=∑(各级病株数×该级代表值)/(调查总株数×最高一级代表值)×100

计算病情指数,首先要确定分级标准。划分等级时,既要便于调查,又能区别病害的严重程度,通常以分4~5级为宜。

如设标准样地调查油茶软腐病的病情

病情指数=〔(25×10+25×1+40×2+10×3+0×4)/(100×4)×100〕=33.8调查统计时,最好采用已公布的通用分级标准,以便相互比较。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亦可以根据不同的调查目的和病害种类拟定标准。

在病害防治过程中,通常需要考察防治效果。计算防治效果可用防治区与对照区的病情指数或发病率进行比较。公式如下:对于全株性病害

防治效果(%)=(对照区发病率增加值-防治区发病率增加值)/对照区发病率增加值×100%对于局部性的枝、叶、果病害

防治效果(%)=(对照区病情指数增加值-防治区病情指数增加值)/对照区病情指数增加值×100%

3、林业调查什么情况下应进行标准地调查

看你的实际情况⑴林相整齐的人工林;⑵坡度较小的伐区;⑶择、渐伐伐前林木调查。

4、森林受害面积怎样计算?

科学、准确的林木损失计算是森林火灾调查工作中的最重要环节,它关系到能否正确反映森林火灾的经济损失,客观量化展示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同时,林木损失计算也为森林火灾及其他各类森林案件的查处提供依据。森林火灾林木损失包括成过熟林损失、近熟林损失、中幼龄林损失。一、成过熟林的损失计算成过熟林的损失,可按成过熟林所生产木材的正常市场价格减去火灾烧毁、烧死木材实售价格的余额再乘以烧毁、烧死木材出材量的方法来计算,即:P=G1V-G2V=V(G1-G2)式中:P——森林火灾林木损失价值(元);G1——正常现行木材价格(元);G2——被烧毁烧死林木清理木材实售价格(元);V——烧毁烧死木材清理出材量(m3)。举例:某场森林火灾,烧毁、烧死林木清理后出材为150m3,该种木材正常市场价格为500元/m3,而清理出的烧毁、烧死林木出材实售价格为200元/m3,那么,此场森林火灾林木损失价值为:P=G1V-G2V=V(G1-G2)=150×(500-200)=45,000(元)。二、近中幼龄林森林火灾林木价值损失计算近中幼龄林由于使用价值尚未达到最优,蓄积量也未累积到最高点,林木价值低,除抚育外,一般不应进行采伐利用。如果简单地用烧毁烧死林木木材的市场价格减去清理木材可能变卖出的价格来计算,或只计算重新造林和抚育所需费用充当损失价值,势必降低的了森林火灾的实际林木价值损失,不利于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使林木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保障。例如:6年生的落叶松林发生森林火灾,以往的规定只能计算重新清场造林、抚育的费用充当林木损失,落叶松6年的生长价值(也就是营林投资的收益)被忽略了。这种情况对森林火灾案件的处理很不利,也显失公正,林木所有者的应有利益不能得到补偿。那么,究竟怎样计算森林火灾中近中幼龄林的林木价值损失才是科学、客观的呢?利用林价的计算方法当然可以,但计算起来十分麻烦,不利于办案过程中实际操作。笔者根据多年的实践,结合技术经济学知识提出两种计算方法,以供同行参考。以下计算均假设近中幼龄林火灾清理收入和抚育收入与清理费用支出、抚育费用和管护费用相抵,如果实际工作中不能相抵,可在计算中作相应加、减,计算方法不变。1.林木年平均生长价值计算方法各树种都有自己的成熟龄,包括自然成熟龄、数量成熟龄、更新成熟龄、工艺成熟龄、防护成熟龄等。林业部门结合上述几种森林成熟特征,取森林连年生长量与平均生长量相等的年份作为某树种的数量成熟年龄,同时也以此作为该树种的主伐龄,如《森林经营技术规程》(辽宁省地方标准DB21-706-93)规定,黄波罗、柞树、水曲柳、花曲柳、色树等树种实生林主伐龄为71年,萌生林的主伐龄为61年。森林火灾中根据林木树冠、树干形成层和树根受害程度,将受害林木分为烧毁木、烧死木、烧伤木和未伤木4类。笔者认为前两类受害林木均应计算森林火灾林木价值损失,这没有异议,但不应把烧伤林木排除在外,因为近中幼龄林烧伤林木即使能活下去,也多滋生病虫害,形成残次林,失去培育前途。所以,烧毁木、烧死木和烧伤木均应按火灾损失林木计算。关于火灾损失林木面积可按实际烧毁、烧死和烧伤林木总株数(b)除以相应树种被烧时平均胸径所对应的单位面积适宜保留株数(c)来求得,即b/c,而不宜用受害森林面积当作林木损失面积。如,火灾烧毁、烧死和烧伤平均胸径为8cm的天然阔叶林幼树7350株,那么,根据平均胸径为8cm的天然阔叶林每公顷适宜保留株数为2205株来计算,折算火灾毁林面积为7350÷2205=3.33(公顷)。设:某树种的主伐龄为N(年),该树种林木主伐时每公顷可生产木材x(m3),木材的市场价格为a元/m3,那么,该树种林木主伐时的总生长价值(所产木材的总价值)为ax元/公顷,据此,每公顷林木每年的生长价值应为ax/N(元)。如果发生森林火灾时的林龄为n年,则每公顷折算出的毁林面积林木价值应为axn/N元/公顷,这样,用每公顷林木价值乘以烧毁、烧死和烧伤林木总株数所折算的毁林总面积,就得出火灾中中近幼龄林的林木价值损失为: axn b abxnP=————×——=——N c Nc式中:P——林木价值损失(元);a——木材平均价格(元/m3);b——烧毁、烧死和烧伤近中幼龄林树木总株数(株);c——每公顷适宜保留株数(株/公顷);x——某树种每公顷林木主伐时的平均木材产量(m3/公顷);n——发生森林火灾时的林龄(年);N——该树种的主伐龄(年)。举例:某树种的主伐龄为61年,该树种主伐时的产材量为120m3/公顷,每立方米作价400元。栽植后10年时发生森林火灾,烧毁、烧死和烧伤平均胸径8cm的幼树7350株,查表知,该树种平均胸径8cm时每公顷的适宜保留株数为2205株,那么,根据公式,该树种森林火灾的林木价值损失为:abxn 400×7350×120×10
P=————=——————————=26229.5元。Nc 61×22052.现金流量终值法此方法是根据森林培育的现金流量和林木平均生长率来计算森林火灾的林木损失。笔者认为,在没有最终产品的森林中发生森林火灾,林木损失可按人工林相应投资标准来计算,所以,不管天然林还是人工林均按人工林计算。如发生森林火灾时的近中幼龄林的林龄为n,每公顷林木育林逐年投入为Sj,林木平均生长率(亦即投资森林经营的资金利润率)为i,那么, 每公顷林木森林火灾损失价值为: nR=∑Sj(1+i)n-j。 J=0式中:R——发生森林火灾时林木价值损失(元/公顷);n——发生森林火灾时的林龄(年);Sj——逐年的森林经营投入(元);i——林木平均生长率(%);j­——年份。用以上公式计算出森林火灾每公顷毁林价值,再乘以折算出的毁林面积就得出森林火灾中近幼龄林的林木损失价值。举例:某人工落叶松林从栽植到第5年发生森林火灾时的逐年投入见表1。人工落叶松林5年内逐年投入表1 单位:元年份
投入(现金流量)
净值

租地
苗木
栽植
抚育
管护
农药
合计

0
1500
660
330
300
75
75
2940
2940

1

150
75
75
300
300

2

150
75
75
300
300

3

75
75
150
150

4

75
75
150
150

根据上述计算公式和表1所列各项数据,设林木平均生长率为10%,列出每公顷人工落叶松林5年投资终值,见表2。人工落叶松林5年内逐年投入终值表2 单位:元年份
投入额
计算系数(1+I)n-j
每年投入终值S(1+I)n-j

0
2940
1.61
4733.4

1
300
1.46
438

2
300
1.33
399

3
150
1.21
181.5

4
150
1.1
165

合计
3840

5916.9

从表2知,人工落叶松林栽植后5年发生森林火灾,每公顷损失林木价值5916.9元。为了便于计算,以上两种计算方法所依据的各项数据均为假设数据,实际应用时可根据实际调查数据填入计算公式和表中,得出准确结果。以上计算方法也可应用于对森林刑事案件、林政案件中毁林价值的计算。如,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中有关的林木损失计算均可采取这两种方法。

5、苗木调查的目的和要求是什么?

通过正确的调查方法,可以全面了解苗木产量与质量水平。为制定苗木分配计划、出圃计划和安排生产计划提供可靠依据,为总结育苗经验提供科学数据。

为了得到精确的苗木产量和质量数据,根颈直径在5~10厘米以上的特大苗,要逐株清点;根颈直径在5厘米以下的中小苗木,必须选用抽样方法,认真调查苗木的各项指标。具体要求如下:

1.对产量以90%的可靠性和达到90%的精度。

2.对质量(苗高和地径),要求以90%的可靠性,达到95%的精度。

3.计算出一二三级苗木及废苗的百分率。

二、调查方法

苗木调查的时间应在苗木的高、径生长停止以后,落叶树种要在落叶前进行调查。

在苗木调查前,首先查阅育苗技术档案中记载的各种苗木的育苗技术措施,并查看生产区,以便确定各调查区的范围及调查方法。凡树种、苗龄、育苗方式、育苗方法、抚育措施及绿化用途相同的苗木,可划分为一个调查区。从调查区中抽取样地逐株调查苗木的各项质量指标及苗木数量。最后根据样地面积和调查区面积计算出单位面积的产苗量和调查区的总产苗量。最后统计出全圃各类苗木的产量和质量。抽样的面积为调查区总面积的2%~4%,常用的调查方法有标准行法和标准地法两种。

(一)标准行法:

在调查区内,每隔一定行数(如5的倍数)选一行或一垄作标准行,如苗木数量过多。标准行上随机取出一定长度的地段,在选定的地段上逐株调查苗高,根颈直径(行道树为胸径、大苗为距地面30厘米处粗),冠幅、顶芽饱满程度,针叶树有无双干或多干等,然后计算调查地段的总长度,求出单位长度的产苗量,以此推算出每亩的产苗量和质量,进而推算出全区的该苗木的产量和质量。数量不太多的大苗,应逐株调查。

(二)标准地法:

适用于苗床育苗。在育苗地上均匀地每隔一段距离,选出有代表性的面积为一平方米的小块标准地若干,在小块标准地上调查苗木的数量和质量(苗高、地际直径),并计算出每平方米苗木的平均数量和质量指标,再推算出单位面积和全生产区的苗木产量和质量。

选标准行和标准地,一定要从数量和质量上选有代表性的地段进行调查,否则调查结果将不能代表全生产区的情况。

调查时要按树种、育苗方法、苗木的种类和苗龄等项分别进行调查和记载。分别计算,并将合格苗和等外苗分别统计。汇总后填入苗木调查统计表。

苗木调查统计表

6、树木虫灾程度等级标准

国家林业局文件(林造发〔2012〕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各地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的考核管理,凸显主要林业有害生物防灾、减灾成效,按照“重点突出、体现主体、从严适度、简便易行”的原则,我局组织生产单位及专家对《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及成灾标准》(LY/T1681—2006)进行了修订,制定了《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标准》(见附件1),并对成灾标准中相关指标进行了界定和说明(见附件2)。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要严格按照本标准规定的有关指标,做好林业有害生物成灾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全面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不断提升防治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十二五”防治目标顺利实现。在标准执行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局造林绿化管理司。
附件:1.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标准
2. 指标界定与有关说明
国家林业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日

附件1

种 类 成灾指标
危害程度 受害株率
(%) 林木死亡株率
(%)
松材线虫病 出现感染病株
美国白蛾 失叶率20%以上 2以上
鼠(兔) 25以上 10以上(幼树)
薇甘菊 3以上

种 类 成灾指标
危害程度
受害株(梢)率(%)林木死亡株率(%)

检疫性有害生物
叶部害虫 失叶率40%以上 5以上
钻蛀性害虫 15以上 5以上
叶部病害 感病率40%以上 5以上
干部病害 20以上 5以上
有害植物 5以上

非检疫性有害生物
叶部害虫 失叶率60%以上 10以上
钻蛀性害虫 20以上 10以上
叶部病害 感病率60%以上 10以上
干部病害 30以上 10以上
有害植物 10以上

注:表1、表2的“成灾指标”中,同一类(种)有一个以上指标时,符合其中一个指标即为成灾。
附件2
指标界定与有关说明

一、受害株率:指单位面积上林木遭受有害生物危害的株数占调查株数的百分比。
二、受害梢率:指单位面积上林木主梢遭受有害生物危害的株数占调查株数的百分比。灌木可按丛调查。
三、林木死亡株率:指单位面积上林木遭受有害生物危害致死的株数占调查株数的百分比。
四、失叶率:指遭受叶部害虫危害的林分,单位面积上整体树冠叶片损失量占全部叶片量的百分比。
五、感病率:指遭受叶部病害危害的林分,单位面积上感病的叶片量占全部叶片量的百分比。
六、检疫性有害生物:指列入国家林业局发布的全国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中的有害生物种类。
七、成灾面积统计。成灾面积的统计以森林资源小班为统计单元,以亩为最小统计单位。农田林网和四旁等散生木的成灾面积统计,可参照当地标准,将受害株数折合成面积后计入成灾面积。同一小班,如果有2种以上有害生物的危害程度达到成灾标准,统计成灾面积时,只统计其中1种,不重复计算。
八、林业有害生物成灾情况的调查时间和调查方法,按照国家林业局发布的有关文件、规程、标准执行。

7、标准地的调查标准

标准地的形状以便于测量和计算面积为原则,一般为方形或矩形。为充分反映林分结构规律和保证精度,标准地不能跨越林分、小河、道路或伐开的调查线,离林缘至少20米,还要有足够的林木株数,一般在近熟、成熟和过熟的林分中应至少有200株以上,中龄林250株以上,幼龄林300株以上。实际工作中,预先选定一块400平方米的小样方,查数株数,据以推算标准地所需面积。然后测量标准地边界,闭合差不超过1:200。标准地的四角要埋设界桩,标明样地编号与测量时间。界外的树干要逐一刮去一块树皮或打上彩色记号,以使整个样地的边界明确。永久性标准地应在航片或外业调查用图上标明位置。
调查最基本的测树调查是每木检尺,即测定标准地内每一株树木的胸高直径,按径阶分组登记。所谓径阶是每木检尺时进行直径分组的组中值。组距的大小依林分平均直径大小的不同而定。在永久性标准地上每木检尺的树木直径采用单株实测值进行登记,不按径阶分组作记录,并对每株树木进行编号,以便再次调查(复查)时作比较。林分平均直径的计算方法是,用每木检尺求算的断面积总和除以株数得出平均单株断面积,再反查圆面积表所对应的直径,或取每木检尺胸径平方平均数的方根。求算林分平均高或径阶平均高,一般可沿标准地对角线随机选取15~25株树,实测每株树的树高和胸径,根据树高和胸径实测值,在方格坐标纸上用手描法绘出树高-胸径曲线,再根据每木调查计算出的平均直径和各径阶中值,在树高曲线上查出所求结果。这些平均测树指标是选定标准木的依据。在必要时要用伐倒标准木或树木解析木,进行林分蓄积、材种、生长等方面的计算和分析。标准地调查还包括地形、地势、活地被物的种类和生长分布状况以及土壤、幼树更新和林分卫生状况等的调查记载等。

8、森林调查实验场地选择要求

生物量:比如你要测算单位面积内的木材蓄积,或是植物群落,对试验地的选择就要考虑有一定的代表性。一般通过标准地的逐步扩大来测算,当变动系数稳定时的标准地,就是你要定下来,并有代表性的标准地了。再把同样面积的若干标准地块随机或机械分布到所要调查的总面积中,作为抽样单位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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