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问消防检查内容, 补充一点,在KTV里面哦
楼道 包间 大厅
2、KTV场所消防安全制度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全)有哪些?
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
(一)消防控制室必须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
(二)消防控制室的日常管理应符合《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A587)的有关要求。
(三)消防控制室应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四)消防控制室应确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确保消防泵出水管阀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确保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开关处于自动(接通)位置。
(五)接到火灾警报后,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以最快方式确认。
(六)火灾确认后,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将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转入自动状态(处于自动状态的除外),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七)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启动单位内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应同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消防控制室检查要点 一、设置要求1、设有集中火灾报警系统或控制中心报警系统的建筑物应设置消防控制室。2、附设在建筑物内的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首层或地下一层,且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隔墙和1.5小时的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并应设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隔墙上的门多层建筑应采用乙级防火门,高层建筑应采用甲级防火门。3、消防控制室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标志。4、消防控制室的送回风管在其穿墙处应设防火阀。5、消防控制室内严禁与其无关的电气线路及管路穿过。6、应设置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并满足正常照明的照度。二、检查要点1、消防控制室设置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有明显标志。2、消防控制室值班员实行专人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且持证上岗。3、日常管理制度健全,《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等制度张贴上墙,值班记录和巡查记录完整准确。4、控制设备检查有记录,记录完整准确。5、消防控制室值班员能熟练掌握应急灭火、疏散程序,能熟练操作消防控制设备。6、消防控制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能正确显示火灾报警信号和消防设施的动作、状态信号。7、自动消防设施实行委托维保服务,签订维保协议,定期维护保养。
附件2:消防六种记录台帐样式
检查要求
一、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二、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6、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8、易然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9、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10、防火巡查情况;11、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12、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三、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巡查要求
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性质和火灾危险性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二、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两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三、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
四、防火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3、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4、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5、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7、其他消防安全情况。五、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六、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活动制度
一、单位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安全工作。
二、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并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的使用方法;4、报火警、扑救初期火灾以及自就逃生的知识和技能。公众聚集场所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的内容还应当包括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其他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
常用消防管理制度范例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3、酒店KTV消防自检自查报告怎么写
2006年消防工作自检自查报告
关于交通休养院消防安全自查自检情况的报告
厅公安处:
根据交通厅云交公安[2006]788号《云南省交通厅关于印发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要求,按照交通休养院的整体工作部署,休养院立足本单位实际,认真开展了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按年初与厅签定的《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相关要求,我们结合人事变动情况,调整了休养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认真部署了消防工作,明确了工作责任,靠实了消防安全制度。同时,我们成立了以院安全领导小组为骨干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休养院火灾隐患普查小组”,并与各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为消防安全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和组织保障。
二、突出重点,严格检查
我们本着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从11月底开始,“休养院火灾隐患普查小组”对全院客房部、餐饮部、ktv等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了认真检查,并努力做到:
(一)突出重点,明确火灾普查的内容
根据厅火灾普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们重点普查了: 1、设施方面:
重点普查我院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和室内消火栓、灭火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器材是否缺少、损坏、停用以及安装、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问题。
2、建筑方面:
普查整治我院各单位、部门经营场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防烟分区、内部装修、耐火等级、场所设置是否符合国家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问题。
3、规划方面:
主要针对我院改扩建规划中消防安全布局是否合理,公共消防设施是否适应实际需要的问题。
4、区域方面:
主要普查了我院是否存在储存、居住为一体的“多合一”建筑群及耐火等级低、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堵塞或不足、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车通道不畅、消防水源缺乏等问题。
(二)严格检查,确保火灾普查不留死角
1.做到了“四个结合”。一是结合厅今年几次安全工作暗访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检查;二是结合辖区消防部门检查要求整改的问题进行检查;三是结合我院重大节日安全巡检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检查;四是结合各部门平时报修的安全隐患进行检查。
2.做到了目标明确。针对经营场所,我们重点检查了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防火巡查制度的落实情况,建筑消防设施、安全出口、安全疏散设施完好情况,火电源管理、员工消防培训情况。针对资产财务,我们重点检查了库存物资存放的消防重点管理。针对值班室、员工宿舍重点检查用火用电的安全情况。同时检查了消防器材的添置和更新,以及消防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三)强化教育,加大了消防安全工作的宣传力度
在普查过程中,我们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在普查、整 改治标的基础上,突出治本,充分利用板报、标语等有效载体,加大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力度,边检查、边宣传、边教育,使单位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到一个新高度,并且请昆明火灾防治中心的人员到院为员工讲解防火安全知识,使每个员工都具备了火灾防范和处置的基本常识。
三、找查问题,狠抓整改
检查过程中,我们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为中心,以火灾事故多发、人民群众关注的场所为重点,认真找查问题和隐患,狠抓整改。
1.进一步改善单位的防火条件。基地投入资金1.xxxx元,新增灭火器153只。鉴于宾馆厨房因排油烟渠道不畅而导致的火灾隐患,因宾馆财力有限,我院协助申请,争取厅投资xxxx元进行改造。通过这些举措,有力的改善了安全环境,同时规划操作规程,督促落实火灾防范措施,实行群防群治,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2.督促各部门开展自检自查,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整改人员,落实整改期限。按照《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安全工作责任书》的要求,各部门建立健全了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各项管理走上了规范化道路。
通过检查,全院上下的消防意识明显的提高,各部门的安全责任得到了进一步落实,安全隐患,进一步排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以这次普查为契机,建立健全更加完善的消防安全长效机制,认真分析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查清工作疏漏,继续深入开展好火灾隐患排查工作,使休养院的消防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
特此报告
交通休养院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4、公共娱乐场主要存在哪些火灾隐患
1公共娱乐场所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 1.1 安全疏散通道存在的问题①疏散通道堵塞问题:一是疏散通道被堵塞,通道楼梯内堆放杂物。二是疏散通道宽度不足,逃生宽度狭小,疏散距离过长。②安全出口存在问题:一是安全出口的数量不足,不符合消防法律法规的相关管理规定。二是有些娱乐场所虽然设置了足够的出口,但这些出口绝大部分时间全部上锁,火灾发生时,这些出口形同虚设。③有些公共娱乐场所无明显的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标志。这些标志的缺失极易使火灾现场烟雾弥漫加上环境一片漆黑时,逃生人员在内部迷失方向,无法找到逃生出口。 1.2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不符合消防安全标准有的公共娱乐场所的建筑使用大量可燃材料装修,耐火等级低,发生火灾后极易迅速蔓延。还有的公共娱乐场所室内可燃物多,火灾荷载大,一旦发生危险,后果不堪设想。 歌舞厅、KTV等公共娱乐场所,在装潢方面更是讲究豪华气派,采用大量木材、塑料、纤维等可燃材料,使火灾荷载大幅增加。更有些娱乐场所业主为了贪图便宜,使用含有苯等有害物质的劣质产品装修,这些场所在发生火灾的情况下会产生大量有毒气体,使本来就无法及时逃生的群众带来更大的灾难。 1.3 公共娱乐场所从业人员缺乏防灭火能力公共娱乐场所从业人员防灭火能力差,很多人员缺乏有关灭火、疏散救人方面的基本知识。一个又一个的火灾案例表明,很多场所员工没有扑救初期火灾的基本能力,在发生火灾时内心慌乱,在有效的救援时间内只顾自己逃生,根本不顾及顾客安危,以致酿成大火,造成顾客的群死群伤事故。一些公共娱乐场的从业人员虽然参加过消防安全相关培训,但效果极差,既不知道如何组织安全疏散,也不知道如何组织疏散被困人员。 1.4 娱乐场所内火灾隐患管理工作存在问题娱乐场所内存在大量火灾隐患,群众在参与娱乐活动过程中违章燃放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而管理者经常对此不闻不问,导致了火灾的发生。歌舞厅、KTV、影剧院等一旦发生火灾,由于建筑跨度大,空间高,布局结构存在问题,一旦起火则火势发展迅猛。极易造成房屋倒塌,给扑救造成极大困难。 1.5 公共娱乐场所内消防设施存在问题有些公共娱乐场所缺少消防设施或消防设施不完整、不好用,有些公共娱乐场所没有按照相关消防法律法规设置消火栓、灭火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有些场所虽然设置了相关器材,但由于长时间缺少维护保养,致使消防设施已经完全失去作用,成为摆放在墙壁附近的空架子。 2公共娱乐场消防安全工作的对策
5、怎样培训KTV火灾隐患的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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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KTV设计时有哪些消防规范?
楼主你好
根据国家2005年颁布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4.1.5A条的规定
4.1.5A 高层建筑内的歌舞厅、卡拉0K厅(含具有卡拉0K功能的餐厅)、夜总会、录像厅、放映厅、桑拿浴室(除洗浴部分外)、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以下简称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应设在首层或二、三层;宜靠外墙设置,不应布置在袋形走道的两侧和尽端,其最大容纳人数按录像厅、放映厅为1.0人/m2,其它场所为0.5人/m2计算,面积按厅室建筑面积计算;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甚它场所隔开,当墙上必须开门时应设置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
当必须设置在其它楼层时,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4.1.5A.1 不应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二层以下,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地下一层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不应大于10m;
4.1.5A.2 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200m2;
4.1.5A.3 一个厅、室的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当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小于50m2,可设置一个出口;
4.1.5A.4 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4.1.5A.5 应设置防烟、排烟设施,并应符合本规范有关规定。
4.1.5A.6 疏散走道和其它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或靠近地面的墙上,应设置发光疏散指示标志。
希望对楼主有所帮助!谢谢
7、KTV消防安全常识有哪些?
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 再给你个地址可做参考!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 http://www.mps.gov.cn/n16/n1282/n3493/n3823/n442007/452150.html
8、kTV,无消消防安全证,怎么举报
可以直接拨公安部消防局免费投诉热线“96119”进行投诉举报(不分地域不用加拨区号)
以下消防隐患问题,均在“96119”解决范围之内:
1、建设工程未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或者消防验收合格,擅自施工或者投入使用的,或者未依法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的;
2、公众聚集场所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严重损坏或者擅自拆除、停用的;
4、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情形的;
5、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6、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7、人员密集场所在外墙、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
8、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
9、其他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