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理解巴黎协定2020后将开启全球气候治理新阶段
首先,《巴黎协定》最大限度地凝聚了各方共识,向着《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所设定的“将大气中温室气体的浓度稳定在防止气候系统受到危险的人为干扰的水平上”的最终目标迈进了一大步。必须承认,目前各国提交的“国家自主贡献”目标还不足以保证21世纪全球温升能控制在2摄氏度以内。《巴黎协定》为此作出了巨大努力。在长期目标上,各方承诺将全球平均气温增幅控制在低于2度的水平,并向1.5摄氏度温控目标努力,以降低气候变化风险;同时邀请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于2018年发布关于1.5度目标的特别报告。为不断提升减排力度,《巴黎协定》明确了从2023年开始以5年为周期的全球盘点机制(global stocktake),包含对减缓行动和资金承诺等比较全面的盘点,促进未来各国逐步提升气候雄心,弥合实际气候行动与目标之间的差距。可以说,《巴黎协定》为将来实现进一步强化减排的目标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制度安排。考虑到目前国际政治、经济、生态和排放格局的变动所造成的各国利益的巨大分歧这一现实,《巴黎协定》的成果是有力度的,来之不易。
其次,《巴黎协定》将全球气候治理的理念进一步确定为低碳绿色发展。全球气候谈判的历史,实际上是全球从过去依赖化石能源的经济形态向去碳化的低碳绿色经济发展的历史。但这一进程的演变十分艰难。其中既有传统能源行业抵制的原因,也有新能源行业技术、体制不完善的因素,更与未来全球发展方向不清晰有关。《巴黎协定》的通过,展示了各国对发展低碳绿色经济的明确承诺,向世界发出了清晰而强烈的信号:走低碳绿色发展之路是人类未来发展的不二选择,绿色低碳成为未来全球气候治理的核心理念。
第三,《巴黎协定》奠定了世界各国广泛参与减排的基本格局。《京都议定书》只对发达国家的减排制定了有法律约束力的绝对量化减排指标,发展中国家的国内减排行动是自主承诺,不具法律约束力。根据《巴黎协定》,所有成员承诺的减排行动,无论是相对量化减排还是绝对量化减排,都将纳入一个统一的有法律约束力的框架。这在全球气候治理中尚属首次。
第四,《巴黎协定》标志着国际气候谈判模式的转变,即从自上而下的谈判模式转变为自下而上。1990年世界气候谈判启动以来,遵循的是保护臭氧层谈判的模式,即自上而下模式,先谈判减排目标,再往下分解。《巴黎协定》确立了2020年后,以“国家自主贡献”目标为主体的国际应对气候变化机制安排。这是一种典型的“自下而上”的谈判模式。模式的转变对未来全球气候治理影响深远,值得高度关注。
2、中国如何与各方共同努力推动全球气候治理走出瓶颈期政治答题?
中国肩负重要的大国责任,提出中国方案,强调各国共同而有区别地责任,推动完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支持联合国的权威,发挥主导作用,以多边主义应对气候变化;
加强中欧气候变化合作,推进南南合作、南北对话。
3、如何解决搭便车问题?
人需要某种公共财,但事先宣称自己并无需要,在别人付出代价去取得后,他们就可不劳而获的享受成果。
在日常生活中也常可找到搭便车的例子,例如许多轮船公司不肯兴建灯塔,他们可以获得同样的服务,此种搭便车问题会影响公共政策的顺利制定及有效执行。
搭便车是只在一个群体里,在自身不支付代价或者代价很少时,借助群体获得超过自身应获得的利益的行为。
最简单的例子就是:人民公社
搭便车行为是一种对集体活动具有极大破坏性的行为。它带来的不仅仅是经济上的个体损失,而且会导致集体效率下降,甚至集体瓦解。
例如:国家税收,道路建设,集体吃饭付钱的时候,集体劳动的时候,购置公共用品的时候。
一切涉及公共行为的,都可能存在搭便车的行为。
或者说,一切公共行为里,个体都有搭便车的冲动。
如何减少搭便车行为呢?在制度上需要有三个方面
1. 建立公平机制,实行多劳多得。
2. 加强监管,奖励褒奖多劳者,公开谴责搭便车者
3. 思想控制(思想导向),让个人的行为导向集体贡献最大化
我们来看看建国初期的人民公社。
1. 它实行了平均的政策,无论多劳少劳,都厚的同等回报。就会导致了民间公社吃饭的一句:头碗满,二碗少,三碗锅里淘。
可见,在根本上,这种制度就是失败的。
2. 公社只奖励多劳者,却没有让少劳者获得惩罚。
3. 在失败的基础上作出的思想导向,无论如何都是无法凑效的。
因此,人民公社注定要失败的。
搭便车行为祸害极大!
4、全球气候治理中气候变化的责任分担有哪些
气候变化是国际社会普遍关心的重大全球性问题。气候变化既是环境问题,也是发展问题,但归根到底是发展问题。《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气候公约》)指出,历史上和目前全球温室气体排放的最大部分源自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的人均排放仍相对较低,发展中国家在全球排放中所占的份额将会增加,以满足其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气候公约》明确提出,各缔约方应在公平的基础上,根据他们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的能力,为人类当代和后代的利益保护气候系统,发达国家缔约方应率先采取行动应对气候变化及其不利影响。《气候公约》同时也要求所有缔约方制定、执行、公布并经常更新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方案。
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发展中国家,对气候变化问题给予了高度重视,成立了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机构,并根据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采取了一系列与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的政策和措施,为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作为履行《气候公约》的一项重要义务,中国政府特制定《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本方案明确了到2011年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具体目标、基本原则、重点领域及其政策措施。中国将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落实《国家方案》中提出的各项任务,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高减缓与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为保护全球气候继续做出贡献。
5、中国有哪些气候治理举措
气候变化是国际社会普遍关心的重大全球性问题。气候变化既是环境问题,也是发展问题,但归根到底是发展问题。《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气候公约》)指出,历史上和目前全球温室气体排放的最大部分源自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的人均排放仍相对较低,发展中国家在全球排放中所占的份额将会增加,以满足其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气候公约》明确提出,各缔约方应在公平的基础上,根据他们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的能力,为人类当代和后代的利益保护气候系统,发达国家缔约方应率先采取行动应对气候变化及其不利影响。《气候公约》同时也要求所有缔约方制定、执行、公布并经常更新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方案。
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发展中国家,对气候变化问题给予了高度重视,成立了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机构,并根据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采取了一系列与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的政策和措施,为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作为履行《气候公约》的一项重要义务,中国政府特制定《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本方案明确了到2010年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具体目标、基本原则、重点领域及其政策措施。中国将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落实《国家方案》中提出的各项任务,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高减缓与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为保护全球气候继续做出贡献。
6、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国采取了哪些行动?
人类命运共同体,旨在追求本国利益时兼顾他国合理关切,在谋求本国发展中促进各国共同发展。我们知道,人类只有一个地球,各国共处一个世界,要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一全球价值观包含相互依存的国际权力观、共同利益观、可持续发展观和全球治理观。
那么,我国构建为人类命运共同体做了哪些事?
一、中国为追求世界的持久和平作出贡献
作为历史上曾经遭受外强凌辱的国家,中国尤为懂得和平的珍贵。除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新型大国关系等和平外交理念,中国还提出了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以及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些理念既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世界观的与时俱进,也反映了中国人民对世界和平与发展的美好追求;既彰显了中国外交的大国担当,也表达了中国在国际事务中勇于占领道德制高点的美好愿望。
二、中国为实现世界的普遍安全作出贡献
当今世界充满希望,但并不太平。尤其在非传统安全领域,人类社会正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中国正不断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中国拥有近14亿人口,因此,实现本国发展就是对世界的贡献,实现本国安全稳定就是对世界的贡献。长期以来,中国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越来越多的人认为中国是世界上最安全的国家之一。
三、中国为世界繁荣作出贡献
中国人民深知,和平是发展之基,发展是和平之本。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因此,为世界繁荣作贡献,是中国人民赋予自己的神圣职责。中国为世界繁荣作出的贡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事实上,中国乐于为其他国家的发展提供“搭便车”的良机。中国人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旗,发奋图强,勇于创新,始终不渝地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不断提升发展的内外联动性,在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更多惠及其他国家和人民。
总而言之,以上就是中国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所做出的的努力。
7、对全球治理的搭便车行为你如何看?
全球治理中的搭便车行为是非常正常的。
毕竟有些国家本身由于自身的发展和能力不足,所以需要搭便车。
8、如何理解《巴黎协定》开启2020年全球气候治理的新阶段
气候变化巴黎大会是2015年全球气候治理进程中的历程碑。历经13天,1万余谈判代表参与的大会,顺利达成《巴黎协定》。该协定对2020年之后的国际气候治理机制做出了框架性的安排,包含三个目标,即将全球平均温升控制在2℃以内并为1.5℃而努力;提高适应气候变化不利影响的能力,并以不威胁粮食产量的方式增强气候适应能力和温室气体低排放发展;资金流动符合温室气体排放和气候适应型发展路径,明确了“自下而上”以国家自主贡献为基础的减排机制。
9、全球气候治理
来自全球各地的
4000多名各界代表齐聚一堂,
就减少碳排放、
捍卫《巴黎协定》成果达成多项共识,
宣布要
“把全球气候治理雄心带上新台阶”。
10、全球气候治理领域中国展现引导力了吗?
当地时间11月18日,在德国波恩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三次缔约方大会(以下简称波恩会议)在推迟一天后落下帷幕。会议通过了名为“斐济实施动力”的一系列积极成果,就《巴黎协定》实施涉及的各方面问题形成了谈判文案,平衡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诉求。带来“搭桥方案”的中国为会议成功发挥了不可忽视的建设性作用,受到各方普遍好评。
会议期间,中国在气候变化方面的积极作为也受到各方“点赞”。“德国观察”等欧洲3个独立机构发表报告,赞扬中国“正走在超预期完成2030年减排目标的轨道上”。国际能源署署长法提赫·比罗尔高度肯定了中国在清洁能源等一系列应对气候变化举措上的决策力和行动力。“中国会再次掀起清洁能源的技术革命。”比罗尔列举了中国在风电、太阳能、电动汽车诸多技术上的成就,“这些都是实实在在的事实,中国确实在积极行动”。
解振华指出,过去10多年实践证明,中国正在探索一条应对气候变化、保护环境与实现经济增长多赢的发展路径。2005至2015年,中国以年均5.1%的能源消费增速,支撑了国民经济年均9.5%的增长。在此期间,中国GDP增长了1.48倍,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由72%下降至64%,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比重由7.4%增加至12%,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34%,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下降38.6%,减少二氧化碳排放41亿吨,森林蓄积量增加了30亿立方米,超额完成应对气候变化目标任务,扭转了多年来二氧化碳快速增长的局面。
根据不久前中国气候传播项目中心主持的《2017年中国公众气候变化与气候传播认知状况调研报告》,94%的受访者支持中国落实《巴黎协定》,96.8%支持中国政府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从数字中可以看出,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气候治理是得民心的。绿色低碳这一议程上,中国的国际角色正从参与者、追随者,向引领者、引导者过渡。”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张海滨教授说。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政策与项目高级司长马丁·弗里克表示:“在每一次气候变化会议上都有南南对话的身影,举办南南合作对话是联合国和中国的共同意愿。我想感谢中国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 由于中国的重要作用,总部位于法国巴黎的国际能源署把唯一分部办公室选择设立在中国北京。“中共十九大报告发出了历史性的声明,再次强调了‘绿水青山’的重要性。随着中国能源结构的变革,我相信世界必将从中受益。”
气候确实应该受到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