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合同中界定异常恶劣气候条件的范围为什么?
1)日降雨量大于50mm的雨日超过1天;
(2)风速大于___________m/s 的___________级以上台风灾害;
(3)日气温超过38oC 的高温大于3天;
(4)日气温低于-20 oC 的严寒大于3天;
(5)造成工程损坏的冰雹和大雪灾害:日降雪量10mm及以上;
(6)其它异常恶劣气候灾害。
2、新疆工程施工异常恶劣气候条件如何界定?请帮忙
建议你考虑以下几点:不可抗力这个有明确规定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它包括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两种,自然现象诸如地震、台风、洪水、海啸,社会现象如战争、海盗、罢工、政府行为等。恶劣气候不属于不可抗力因素,一般属于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所能预见的风险,所以这个一般是不能索赔的。当然有的恶劣的气候条件可以导致一些山崩地崩滑坡等自然灾害,这个一般属于业主应承担的风险,施工单位可以索赔的。所以在合同管理中区分好合同双方的责任义务和应承担的风险范围,这个是处理索赔很重要一点。主要是要在合同中详细约定异常恶劣天气的判别标准,比方说新疆冬季户外是不能施工的,可以明确规定气温低至多少度就停工,新疆的雨很少有下好几天的,但也不排除意外因素,比方说新疆南疆还经常发洪水。多从几个方面考虑吧,越详细越好,否则被人索赔的滋味不好受啊。
3、施工合同中界定异常恶劣气候条件的范围是什么?
方面综合加以认定:
1、不可预见性。法律要求构成不可抗力的事件必须是有关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对这个事件是否会发生是不可能预见到的。在正常情况下,对于一般合同当事人来说,判断其能否预见到某一事件的发生有两个不同的标准:一是客观标准,就是在某种具体情况下,一般理智正常的人能够预见到的,合同当事人就应预见到;如果对该种事件的预见需要有一定专门知识,那么只要具有这种专业知识的一般正常水平的人所能预见到的,则该合同的当事人就应该预见到。
2、不可避免性。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对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尽管采取了及时合理的措施,但客观上并不能阻止这一意外情况的发生,这就是不可避免性。如果一个事件的发生完全可以通过当事人及时合理的作为而避免,则该事件就不能认为是不可抗力。
3、不可克服性。不可克服性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对于意外发生的某一个事件所造成的损失不能克服。如果某一事件造成的后果可以通过当事人的努力而得到克服,那么这个事件就不是不可抗力事件。
4、履行期间性。对某一个具体合同而言,构成不可抗力的事件必须是在合同签订之后、终止以前,即合同的履行期间内发生的。如果一项事件发生在合同订立之前或履行之后,或在一方履行迟延而又经对方当事人同意时,则不能构成这个合同的不可抗力事件。构成一项合同的不可抗力事件,必须同时具备上述四个要件,缺一不可。
(3)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范围和标准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六十一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 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第六十八条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4、罕见的特大暴雨属于不可抗力还是属于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罕见的特大暴雨属于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5、如何区别不可抗力和恶劣气候条件
不可抗力和恶劣气候条件可以从不可预见性、不可克服和不可避免去进行区分。
不可抗力除了自然灾害(如火灾、旱灾、地震、风灾、大雪、山崩等)引起的不可避免的损失之外,还包括一些社会原因引起的社会现象,如如战争、动乱、政府干预、罢工、禁运、市场行情等。一般来说,把自然现象及战争、严重的动乱看成不可抗力事件各国是一致的。
同时判定为不可抗力必须存在以下三个因素:
1、不可预见指发生在意料之外的偶然事件。
2、不可克服指主观上既不是故意的,也不需要承担责任,这个事件是不可避免的会发生。
3、不可避免指即使出现了不可预见的灾害,如果造成的后果是可以避免的,那么也不构成不可抗力,只有无法采取任何措施加以避免,才具有不可抗力的特征。例如船在海上遇到风暴,附近就有避风港但不进去致使货物受损也需承担责任。
恶劣气候条件是指大雪、冰冻、低温、大风(扬沙)、高温炎热、降雨和连续降雨等天气条件。属于自然灾害和自然环境引起的气候条件的变化。针对恶劣气候条件会有许多防范措施,将恶劣气候的影响降到最低。
(5)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范围和标准扩展资料
恶劣气候条件该如何应对
大雪、冰冻、低温天气的不安全因素。
1、停止室外作业,清除生活区及施工现场、作业区域的积雪。
2、有积雪、结冰的道路、门口、台阶等要有可靠的防滑措施,现场安全员检查确认后方可作业。
3、强化现场管理,安全员加强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
4、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条件检查和保温防范措施检查。
5、对设备做好保温防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