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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病害四角关系及防治要点

发布时间:2020-05-23 15:19:23

1、简述认识植物病害的三角关系对植物病害的防治有何意义

简述认识植物病害的三角关系对植物病害的防治有何意义
病原、感病寄主和环境条件是植物病害发生发展的3个基本要素,病原和感病寄主之间的相互作用是在环境条件影响下进行的,这3个要素的关系被称为植物病害的三角关系.
人类的生产和社会活动也对植物病害的发生有重要的影响
生物在长期的进化过程中经过自然选择呈现一种平衡、共存的状态,植物和病原物也是这样。

不少病害发生是由于人类活动打破了这种自然生态平衡造成的,如耕作制度改变、作物品种的更换、栽培措施变化、没有严格检疫情况下境内外大量调种而造成人为引进危险性病原物等等。在植物病害发生发展过程中人的因素是重要的,因而有人提出植物病害的四角关系,即除病原、感病寄主和环境条件外,再增加人的因素。

实际上,在植物病害的发生发展中病原与植物是一对矛盾,其他因素都是影响矛盾的外界条件,人的因素只是外界环境条件中比较突出的因子而己。从这一观点出发,植物病害发生的基本因素还是病原、感病寄主和环境条件。

防治植物病害必须重视环境条件的治理,使其有利于植物抗病性提高,而不利于病原的发生和发展,从而减轻或防止病害发生。

2、植物病害的化学防治策略是怎样的?

20世纪60年代前,植物病理学一直以病原学和病原生物学为核心,防治的理论基础主要是病原物的生物学特性、侵染程序和侵染环节,防治的目标集中于消灭病原物或防止侵染,“防治病害”几乎成了“防治病原物”的同义词。整个病害防治的研究不能着眼于整个生态系统的高度,基本上是忽略环境和人为因素,把病原物孤立起来加以研究,未能将病三角和人为因素等作为一个系统加以研究。而事实上生态调控和人为因素是病害防治的重要因子。由于人为的过分干预,植物病害系统从原本的病三角不断演化成病四角关系,整个系统变得越来越复杂,使本来较为稳定的生物群体出现了较大的失衡,导致农业生态系统平衡的破坏,也改变了植物病害系统,使得有些病害发生趋于严重。从1885年波尔多液的问世起,农药研究的发展突飞猛进,农药的发展也进入到无机农药时代,尤其是二战后DDT和其他合成有机农药的出现,对植物病害防治带来了革命性的巨大影响,农药也凸显其世纪性的意义。但是,这个阶段的相当长时期,人类过分追求农产品的高产出,防治对象直指某一病原物,导致过度依赖化学防治方法,开始大面积大量使用农药,造成严重的农药污染、病原物抗药性增强、农药残留超标、生态平衡的破坏,带来了一系列的环境污染和病害防治问题,如水污染、土壤受侵蚀。这一阶段农业生产片面追求粮食产量,人类变森林、山脉和湿地为耕地,更加大了农业生产产量与环境质量的矛盾。这些问题已成为制约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障碍。因此,在病害防治策略上,迫切需要有一次质的飞跃,即有害生物综合防治(IPM)的采用。

3、简述植物病三角及生产上的应用

病原、感病寄主和环境条件是植物病害发生发展的3个基本要素,病原和感病寄主之间的相互作用是在环境条件影响下进行的,这3个要素的关系被称为植物病害的三角关系.
人类的生产和社会活动也对植物病害的发生有重要的影响
生物在长期的进化过程中经过自然选择呈现一种平衡、共存的状态,植物和病原物也是这样。

不少病害发生是由于人类活动打破了这种自然生态平衡造成的,如耕作制度改变、作物品种的更换、栽培措施变化、没有严格检疫情况下境内外大量调种而造成人为引进危险性病原物等等。在植物病害发生发展过程中人的因素是重要的,因而有人提出植物病害的四角关系,即除病原、感病寄主和环境条件外,再增加人的因素。

实际上,在植物病害的发生发展中病原与植物是一对矛盾,其他因素都是影响矛盾的外界条件,人的因素只是外界环境条件中比较突出的因子而己。从这一观点出发,植物病害发生的基本因素还是病原、感病寄主和环境条件。

防治植物病害必须重视环境条件的治理,使其有利于植物抗病性提高,而不利于病原的发生和发展,从而减轻或防止病害发生。

4、果树病虫害防治的概念和方针是什么?

近年来,植物病理学、昆虫学从个体病虫害的研究,发展到群体病虫害的研究,从植物病虫害形成规律的寄主、病虫原、环境条件的三角关系研究,发展为重视人为因素的四角关系研究。在环境因素中也不像过去那样只局限于温度、湿度等非生物因素,而是注意到了生物因素。人们开始从整个农业生态系统出发考虑植物病虫系统问题。认识到病虫原和寄主植物一样都是农业生态体系中的组成部分,人们不管愿意与否只能学会与病虫原物共处,减轻其为害,而不可能把它完全消灭。因而植物病虫防治就必须考虑农业生态体系中与植物病虫害形成有关的各种因素的相互作用,防治病虫害就在于处理好这些因素之间的关系。基于此一认识,从而提出“植病虫治理”的新概念,以取代“病虫害防治”的旧概念。就是说,除少数检疫性病害以外,对大多数植物病害而言,防治并不是以消灭病虫原为目的,要求病虫害绝对不发生。而只是要求正确处理好与病虫害发生发展有关的各种因素之间的关系,最大限度地削减病虫原物数量,减轻病虫害引致的损失。国内目前虽然仍沿用“防治”一词,但其含义已经不同。

鉴于果树病虫害的发生流行与农业生态体系,甚至与人类社会体系有关,特别是与植物体系、农业技术、农业管理、经济贸易等有密切关系,近年来进一步提出病虫害综合治理的新概念,它是以生态学和经济学为基础,采用多种措施,把病虫害损失约束到经济上容许的水平。从这种新的概念出发,我国制订的“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其含义就应该是:通过人的因素,协调果树病虫系统中各因素之间的相互作用,使病虫害不发生或少发生,病虫害一旦发生了,就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多种防治措施,综合协调运用,密切配合,避免因采取单一措施而造成的局限性,在保证生态平衡的同时,达到最大的防治效果,减少经济损失。

必须指出:综合防治不等于单纯几种防治措施累加运用,亦不是所有的病虫害都必须强调应用,有些病虫害只要抓好其中一个环节,一切就即可迎刃而解,就无需运用综合措施,否则就是画蛇添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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